作者Tawananna (達瓦安娜)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綠卡到公民的過程 要待在同一個地方嗎?
時間Fri Apr 1 19:27:29 2011
剛爬了文,似乎沒有看到相關訊息....
我是兩年半前用依親拿到綠卡(有加州ID,去年開始報稅),
第一次是一年後入境NY(後來才發現這樣要歸零計算 囧),接下來半年入境一次(SFO),
今年六月大學畢業後要去美國念研究所,至少要拿到公民再回台灣(不確定會回來啦@@")
想請問...我會需要待在加州嗎?
我的意思是:各方面都符合州民資格之後(我知道選舉、繳學費等等的州民認定不同...),
看起來會比較有想要成為公民的決心嗎?(汗)
或許問題可以簡化成:州民跟公民的關係?
如果我跑到其他州去唸研究所,那麼報稅的問題又該怎麼辦呢?
謝謝大家(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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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姑和姑丈持綠卡丈三年半沒入境美國了,
最近要去看我表姊(持學生簽證在美國念書,沒綠卡),到時候再來分享一下^^
因為我爸媽也兩年沒入境了,他們沒移民打算(是為了我才辦的),
但可能以後會來看我,不知道需不需要去放棄綠卡?還是就闖關看看(省簽證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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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wananna 來自: 125.233.211.15 (04/01 19:40)
1F:→ ndr:不用.沒有關係. 04/01 19:58
2F:→ ndr:聯邦稅搬到哪都一樣;州稅看各州.除了某些沒州所得稅的州以外 04/01 20:00
3F:→ ndr:應該是每州都有part year resident的報稅規則 04/01 20:01
4F:→ ndr:一般公民要超過五年 04/01 20:02
5F:→ dunchee:你其實可以先看一下N-400和M-476(可以先有個底) 你在美國 04/01 22:17
6F:→ dunchee:境內當然可以搬來搬去(移民法沒ㄎㄡ到不准移民亂動) 但是 04/01 22:17
7F:→ dunchee:在申請入籍的條件裡頭是有提到住的地方的長度(這說穿了也 04/01 22:19
8F:→ dunchee:只是為了方便為各個移民辦公室劃分管轄權限) 但是如果你剛 04/01 22:20
9F:→ dunchee:好在可以送件的前一年搬了很多地方(且是橫跨美國國土),那 04/01 22:21
10F:→ dunchee:麼你這時候就要注意一下(總之文件說明看清楚就是) 04/01 22:21
11F:→ dunchee:"報稅的問題"-> 同樣的,instructions裡頭都有 04/01 22:21
12F:→ dunchee:"州民跟公民的關係?"-> 不如你直接看N-400內容。只要你符 04/01 22:22
13F:→ dunchee:合裡頭的條件你就是可以入籍 你到時候會發現你想得太多了 04/01 22:23
看完N-400和M-476發現真的是我想太多XD 真的是謝謝兩位了(鞠躬)
※ 編輯: Tawananna 來自: 59.114.205.21 (04/02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