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c (milc)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入籍,結婚以及分隔兩地的問題
時間Sun Jul 17 06:08:03 2011
大家好,
1. 我目前的情況是綠卡拿了3年半, 期間頂多每一年回台灣兩次,
每次停留不超過一各月,預計明年(2012)年底滿4年9個月申請入籍, 這樣作可以嗎?
2. 我的女友目前人在台灣工作, 希望結完婚我變公民後搬過來一起住,
為了省去申請臨時綠卡費用及時間,
所以我們希望結婚滿兩年後我也變公民了再幫她申請綠卡,
目前計畫是今年年底(2011年12月)台灣結婚, 然後繼續分隔兩地,
(2012年12月)我申請入籍希望能在一年內順利變公民,
(2013年12月)再幫她申請結婚綠卡, 目前有幾個問題
(a)從婚後到幫她申請結婚綠卡的期間, 我們一直都是分隔兩地的,
這到時候面試會不會是很大的麻煩?
(b)她是觀光簽證, 到時候幫她申請結婚綠卡時是不是
我在美國為她遞出IR-1的I-130移民申請(包含G-325),
然後他就繼續呆在台灣等核准, 要面試的時候在到AIT就可以了?
謝謝大家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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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76.230.114
※ 編輯: milc 來自: 74.76.230.114 (07/17 06:13)
1F:→ dunchee:1. 你的作法仍在安全範圍內。官方說明你自己看一下: 07/17 20:53
3F:→ dunchee:-> 最右欄 A Guide to Naturalization 07/17 20:55
4F:→ dunchee:2.(a) 你自己心理也已經有底了。基本上是你們的情況不是 07/17 20:55
5F:→ dunchee:罕見,也不是什麼判經背道讓人無法理解/接受的事,所以 07/17 20:56
6F:→ dunchee:support的文件準備齊全(AIT網站上有提到些) 07/17 20:57
7F:→ dunchee:2(b) 這也是個方法 參考: 07/17 20:57
9F:→ dunchee:關於 2.(a) 你自己有辦過綠卡,所以你應該知道這情況 移民 07/17 20:59
10F:→ dunchee:官員有極大的"自由心證"的權力---他"主觀"認定是什麼就是 07/17 21:00
11F:→ dunchee:什麼,所以你可以從"如果我是一般美國人,我如何說服我xxx 07/17 21:00
12F:→ dunchee:"這角度上去想/去準備文件 07/1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