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Belle (貝兒)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 與公民結婚,F1身份申請綠卡
時間Tue Aug 30 03:37:52 2011
已爬文,發現我的問題似乎比版上朋友簡單許多
不過還是想發問,再次確認我理解的是正確的
我和男友均為臺灣出生長大,大學畢業後赴美攻讀碩士學位,男友已當兵
我日前歸化美籍,現在是美國公民
男友持F1簽證,碩士畢業後繼續深造博士,VISA已過期,I-20有效
男友還有超過一年的時間才會博士畢業,目前不會/也不可能申請OPT或換工作
男友博士學生身份有拿薪水,在美有超過5年的繳稅記錄
我們即將在美國結婚,婚後結婚證書拿到手,我計畫為他申請綠卡
(目前他的身份是我男友,即將變成我先生,是以下文以”先生”二字稱呼之)
我們沒有打算回臺請客,亦沒有任何離境美國的旅遊計畫
待確認事項(一):
先生的VISA過期,但他在美國的居留是合法的
所以我幫他申請綠卡是合法的
待確認事項(二):
研究UCSIC網頁後,得知我們必須同時提出 I-130,I-485
二之一 -- I-130
是以 “我” 為petitioner,先生為relative 提出
其他所有表格,都是以先生為申請人提出
二之二 -- I-485細部問題
1. Part 1,Current UCSIC Status 是寫 F1
2. Part 1,Expire date 是寫I-20上的有效日期
3. Part 3 C,要填寫先生入伍退伍的日期
4. Part 3 C 15 a 填 yes,因為有入伍
5. Part 3 C 18 填yes,因為當兵時有受過武器訓練
待確認事項(三):
研究I-485後,發現一定要隨 I-485遞出 G-325A
待確認事項(四):
研究I-485後,發現一定要隨 I-485遞出 I-693
I-693表格,是去USCIS核可的診所做身體檢查
先生可帶著當初申請學校時的一些體檢紀錄,以節省額外補打疫苗的支出
待確認事項(五):
因為I-485表格費用已包含(?),先生可以同時遞出 I-131,I-765
I-131為旅遊用途,出入境美國之文件,但是表格第一欄就要求A-number
I-765為工作用途,但先生至少還有一年才畢業
我不認定I-131,I-765是否有必要一起申請?
(((((事項五是我最大的疑問)))))
待確認事項(六):
所以我們必須一次提出下列六項表格?
I-130,I-485,G-325,I-693,I-131,I-765
待確認事項(七):
如果順利申請,先生拿到的綠卡會是「條件式綠卡」,又稱「臨時綠卡」
條件式綠卡在二年到期90天內,「一定」要再提出二次申請,轉換為「永久綠卡」
無論臨時或是永久,先生申請歸化美籍,必須要在綠卡生效日開始算三年
(這個問題是很久以後才會發生,現在是順便確認一下)
以上,是我爬文 / 研究UCSIC填表說明後的疑惑
事關重大,希望我的理解是正確的,來版上討教確認
希望版上諸位前輩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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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7.81.114.150
※ 編輯: EBelle 來自: 97.81.114.150 (08/30 03:38)
1F:→ cchris:1對 其他說明書上都有寫,大致對,細節可讀說明書 08/30 04:43
2F:→ cchris:五已包含費用,沒理由不一起申請,而且萬一台灣有急事要旅行 08/30 04:44
3F:→ cchris:所以131是非常重要的,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沒有它就不能出國 08/30 04:45
4F:→ EBelle:請問版大,131的A-#要如何填寫?男友其實已經3年沒有離美了 08/30 04:54
5F:→ EBelle:研究性質,要他放5天假在美國境內旅行都有困難 08/30 04:54
6F:→ cchris:沒辦過綠卡的人沒有A#,可以空著;只要台灣有家人,就有風險 08/30 05:14
7F:→ cchris:因為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生死無常,隨時都可能有事故 08/30 05:15
8F:→ dunchee:"男友其實..."-> 那麼就不要辦。I-131不申請無關他的綠卡 08/30 08:25
9F:→ dunchee:申請 08/30 08:25
10F:→ dunchee:(I-131寫也是要有理由的。當初我哥在坐移民監時本來要辦 08/30 08:27
11F:→ dunchee:但是想不出"理由",後來他就放棄不辦,繼續用他的三寸不爛 08/30 08:28
12F:→ dunchee:之舌闖關(他都在台灣待超過6個月) 08/30 08:29
13F:→ cchris:此I-131非彼I-131;一個是旅行證,一個是白皮書,兩者不同 08/30 09:44
14F:→ cchris:一般I-485 pending填的I-131,是很單純的,填一填就會過 08/30 09:51
15F:→ EBelle:所以I-131和I-765是「不拿白不拿」的心態囉 XDDD 08/30 09:59
16F:→ fushi:應該是跟書到用時方恨少一樣 等你真的要用才申請就慢了 08/30 10:29
17F:推 ccshan:推做過功課以後問得條理分明 又此I-131或稱回美紙是吧 08/30 10:56
18F:→ cchris:重點是你已花了錢,卻不申請,而且是個有可能會用到的東西 08/30 12:15
19F:→ cchris:尤其是F身份,沒AP的話485 pending時一離境就會造成申請作廢 08/30 12:16
20F:→ cchris:下場非常嚴重;不申請是不明智的,不值得省這幾分鐘填表時間 08/30 12:16
21F:推 eslite87:因為我的狀況比原po更單純 只能就6和7回答 09/02 06:03
22F:→ eslite87:6的話 遞件表格一起寄會比較省時間 09/02 06:04
23F:→ eslite87:只是寄件時要先確認好所有的文件備齊 09/02 06:04
24F:→ eslite87:移民過程花最久時間就是補件了 09/02 06:05
25F:→ eslite87:7的話 妳的理解沒有錯 我跟我老公當時結婚只有一年半 09/02 06:05
26F:→ eslite87:所以他當時拿到條件式綠卡 前陣子才申請換發長效綠卡 09/02 06:06
27F:→ eslite87:上上個月才去蓋了手印XD 09/02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