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ftyw (外鄉的遊子)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新聞] HR 3012獲得壓倒性票數通過眾議院
時間Thu Dec 1 08:02:43 2011
※ 引述《preeminent (我相信)》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http://www.boston.com/news/nation/washington/articles/2011/11/29/house_votes_to_
: : end_country_limits_for_worker_visas/
: : HR 3012在眾議院獲得兩黨支持,以絕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 (389-15) 贊成比率: 89%
: : 參議院也已出現相同的法案 S.1857
: : 今天的新聞:
: : Sen. Charles Schumer, D-N.Y., who heads the Senate Judiciary panel on
: : immigration, said he planned to move the bill as quickly as possible in the
: : Senate, "where we expect it to find overwhelming support."
: : 看起來在兩黨支持下,參議院通過的機率也是極大
: : 一般預測歐巴馬也會很順利的簽字
: : 這個法案極有可能在兩三個月內成為正式法律
: : 在法律生效之前還沒拿到綠卡的台灣人要有心理準備,得多等個兩年左右
: 看到這個問題 簡直有點感到晴天霹靂
: 目前我們的狀態是 我先生F1 opt 07/12到期 我 F2
: 原本打算在十二月底的時候我先生送出NIW I140
: 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 依照cchris大的講法 就算我們在法律生效前同時遞出I140和I485
: 只要法律生效當時沒有拿到綠卡 就得等兩年
: 那請問 在這種情況下 有可能收到AP或是EAD卡嗎???
: 還是說一切就等同於沒有送件 等到排程到的時候移民局會自動開始審?
: 另一個問題是 在我們送出140和485後
: 我們的身分就會變成F1/AOS 與F2/AOS
: 我們應該還有機會在七月opt到期前轉換成H1/AOS 與H4/AOS吧?
: 如果是找到業界的工作
: H1 勢必得十月才生效 請問這樣我倆適用所謂的CAP-extension
: 讓我們七月到十月間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居留與工作?
: 想請問各位會建議我們年底遞出I140和I485拼拼看嗎?
: 還是等到明年四月先辦OPT延長
: 或是找份工作先辦H1 乖乖的走EB2?
: 非常的困擾中 謝謝
簡單說 不管法案有沒有過 能早送就早送
能用EB1 就 EB1+NIW 兩個都送
趁現在140+485還可以一起file 就一並送
AP+EAD卡會在送出後的90天內拿到,如果將來因為排期倒退,還可以申請延期
前提是140不能被拒
送出140+485後 身分可以是 F1 & F2 或是 AOS
但是 如果使用了AP或是綠卡EAD後 就一定是AOS了
如不用綠卡EAD工作
妳先生可以用F1 OPT工作 CAP-extension 到H1....等 就跟一般留學生一樣
你的話F2不能工作 H4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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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0.40.203
1F:推 preeminent:謝謝你的回答 想請問如果我使用了ead 會影響我先生的 12/01 08:19
2F:→ preeminent:status嗎? 一般來說 是否140過了後就可大方使用EAD 12/01 08:21
3F:→ fiftyw:140過了 就大方使用AP+EAD吧 12/01 08:22
4F:→ preeminent:與AP? 如果我同時辦h4 七月到十月可合法居留嗎? thx 12/01 08:25
5F:→ fiftyw:CAP-extension 也有申請I-20 如果H4有申請當然可以延 12/01 08:39
6F:→ fiftyw:不過我想12月申請 140在明年7月前 就有結果了 12/01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