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31 (第三代娃娃魚)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自辦加拿大技術移民
時間Mon Dec 12 10:19:42 2011
原文恕刪
1) 如果文件本身即為英文版
不需要法院公證
公證的意義在於確認翻譯是否正確
2) 如果是重考 之後就去讀大學
你也可以寫self-study
我想這是很合理的情況 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3) 當然自已辦移民是可以節省費用
但是也許會因為沒有經驗
可能遇到一些沒有想到的問題 之後要再補件
會拖長辦理的時間
個人覺得基本上可行
但如果不想有風險 當然還是花錢最保險
以上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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