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bade ()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綠卡轉公民 計畫搬回台灣
時間Thu Nov 5 02:57:56 2020
※ 引述《aloharuby (嘻)》之銘言:
謝謝這個版的一直存在,跟版友們的持續幫忙,從當年的H1B 到後來的綠卡申請,到現在
即將申請公民,移民版總是我有疑問時常會回來爬文發問的地方。
先說明一下我們的狀況。
我跟先生目前都是綠卡,我們2015年八月取得工作綠卡,明年2020年8月即將拿到綠卡滿
五年。
在我們持有綠卡的這幾年,我們持續在美國工作,每年出境旅遊的天數加總約1個月。所
以到目前三年半多為止,我們應該已經滿申請公民條件之一的實際居住的天數要求。
因為一些家庭因素,一直跟先生有計畫拿到公民想搬回台灣陪家人幾年。
本來想慢慢等滿五年,再加上跑完公民流程才搬回回去。但因為家人的身體因素,最近開
始思考是否有提早搬回台灣的可行性。
關於出境不能超過6個月這件事,因為之後會是在家裡幫忙,所以每半年返美一次應該是
沒有問題。
在這情況下,我想問一些問題
1. 如果今年底(取得綠卡四年3個月,實際居住4年)就搬回台灣,是否只需要在明年5月
入境美國順便提出公民申請即可?
2. 送出公民申請後我們需要持續待在美國一段時間嗎?會建議待到按完指紋才回台灣嗎
?怕現在川普政府的情況,每一步都要等好久。目前打算將地址改到同居住城市的好友家
,請他們幫我們代收重要通知,收到蓋指紋跟面試通知時,我們再買機票回來。不知這樣
時間上是否可行?
3. 另外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還沒轉綠卡前在海外生了小孩,等我們轉成公民時,小孩
是否也能自動轉成公民呢?有聽過這個說法,但想確認一下。
4. 以上我們這種情況,最後一段時間沒有實際居住在美國,是否造成申請移民被刁難的
風險大增呢?
如果大家有建議更適合的方法,也歡迎提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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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monkeyboyy: 申請前要在當州住三個月啊....04/28 10:50
2F:→ aloharuby: 啊對耶 沒注意到這一點!那這樣看來應該還是得好好待04/28 11:42
3F:→ aloharuby: 滿五年了。那這樣應該是要改問,如果公民申請送出後是 04/28 11:42
4F:→ aloharuby: 否搬回台灣,需要面試時才飛回來是否可行了。04/28 11:42
5F:→ cchris: 現在面試要排一兩年。你面試的時候,依然必須滿足面試前04/28 12:26
6F:→ cchris: 五年有住滿一半。所以你遞件後還是得住大約一半時間,而且 04/28 12:26
7F:→ cchris: 每次離境不能超過半年。就算這樣還是有風險。以後不想住 04/28 12:26
8F:→ cchris: 的話建議放棄綠卡比較簡單 04/28 12:26
9F:推 hcktaiwan: 你這樣超沒誠意,面試被拒絕的機率很高。04/28 12:34
10F:→ cchris: 如果你真的只要回台灣幾年,那就辦白皮書,請個兩年假,以04/28 12:35
11F:→ cchris: 後搬回美國再重新累積四年就好 04/28 12:35
12F:→ aloharuby: 唉...在對美國展現誠意與家人漸漸老去走向死亡之間的04/28 14:39
13F:→ aloharuby: 拔河,永遠是海外遊子最困難的抉擇。不是一句簡單的有04/28 14:39
14F:→ aloharuby: 沒有誠意能夠評判的。川普上任後公民申請的時程變得愈 04/28 14:39
15F:→ aloharuby: 來越長也是前幾年沒有預期到的一部分。真的很謝謝大家04/28 14:40
16F:→ aloharuby: 的回覆,至少心裡有個底可以好好思考該如何安排。04/28 14:40
17F:→ cchris: 綠卡遊子暫時無法住美國的話,就採用官方管道申請白皮書。04/28 15:23
18F:→ cchris: 不允許雙重國籍的國家的人都是這樣04/28 15:23
19F:→ keanur: 你們就是卡在這尷尬的一兩年,撐下去就從綠卡解脫不用算離04/28 23:25
20F:→ keanur: 境天數,不過家人可能沒太多年可以等你變公民。可以考慮留04/28 23:27
21F:→ keanur: 一人在美國把公民跑完,相對「沒誠意」另一人一樣送申請04/28 23:27
22F:→ keanur: 運氣好都過關,運氣不好至少人拿到。配偶有一個是公民,令 04/28 23:28
23F:→ keanur: 一半就有護身符,就算放棄綠卡也辦得回來不用排期。04/28 23:28
24F:→ jbking: 線上N-400還滿快的04/29 07:30
26F:→ satyricon: 現在整個歸化時程變長較為不利,參考一下就好04/29 08:47
27F:→ ADAMTS13: 可以理解原po的兩難,加油04/29 11:19
28F:→ cchris: s大當年是三個月來美國三次,分別進行遞件、指紋、面談。 04/29 11:38
29F:→ cchris: 現在這三個月可能拉長成一年半,所以第二次和第三次中間 04/29 11:38
30F:→ cchris: 最好在美國住半年以上,而且要多飛美國兩趟(每次離境不超 04/29 11:38
31F:→ cchris: 過半年)04/29 11:38
32F:→ cityport: k說的很有道理,夫妻其中一個留下轉公民,另一個放棄回05/03 21:49
33F:→ cityport: 台,畢竟那個家人只會是夫妻其中一個人的 05/03 21:50
想藉此討論串請教,
若曾持有綠卡後來放棄,
日後若要再以IR-1辦回綠卡(配偶是美國公民),
會因為過去有放棄綠卡的紀錄造成負面影響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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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Immigration/M.1604516278.A.9AB.html
34F:推 cassine: 公民配偶無敵,重新辦回綠卡通過可能性依然高,只是你要 11/05 03:13
35F:→ cassine: 再去申請綠卡的那堆文件,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囉唆 11/05 03:13
36F:推 cassine: 非常好奇,2020年八月早就過了,你應該早滿五年? 11/05 03:17
37F:→ cchris: 他攔截別人的文章,前面的原文和一大串推文都不是他的 11/05 03:58
38F:→ cchris: 就只有"想藉此討論串請教"後面四行是他的 11/05 03:58
39F:→ cchris: 這樣的發文方式相當不理想,容易誤導 11/05 03:59
40F:→ gonbade: 因為不熟悉ptt的引用操作方式,造成誤解不好意思 11/05 04:51
41F:推 casperyus: 放棄綠卡不會對之後的申請造成影響。我身邊就有例子 11/06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