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USP (IDUSP)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海外所得報稅問題
時間Tue Nov 24 04:14:58 2020
台灣身分,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報稅,台灣的所得如果符合條件在海外待超過330天可以
有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請問同時能否拿台灣所繳的所得稅抵扣美國的所
得稅 Foreign tax credit. 簡單的說兩個能否同時並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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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不衝突,你收入夠高就有機會兩個都用到 11/24 04:32
2F:→ tswperfect: 等等 你在海外待330+天 還要報台灣稅? 11/24 05:47
3F:→ cchris: 不對,使用FEIE的話,這筆排除的收入不可以申報FTC 11/24 06:22
4F:→ cchris: 針對同一筆海外收入來說,兩者是衝突、互斥的 11/24 06:22
5F:→ IDUSP: 意思是FEIE的部分不能再用台灣所繳的稅來抵扣,假設薪資為 11/24 06:37
6F:→ IDUSP: 台幣400萬,FEIE 10萬美金約300萬台幣,剩下100萬根據所得 11/24 06:37
7F:→ IDUSP: 稅率30%,最後只能用30萬台幣來抵美國的所得稅,對吧? 11/24 06:37
8F:→ cchris: 對。feie的部分不用繳稅,所以無税可抵稅 11/24 07:28
9F:推 vegafish: 謝謝原PO與兩位板主的討論 11/24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