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riot1911 (王佐)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閒聊] ESTA一年探訪配偶4到6個月屬於濫用嗎?
時間Mon Apr 18 19:19:23 2022
配偶有綠卡 有意長居美國並取得美籍
我因故一年在美國可能只會待4到6個月
且因稅務考量沒有意願入美籍
這種狀況是否用ESTA可長久維持呢?
如
1-3月 美國
4-6月 台灣
7-9月 美國
10-12月台灣
或者有哪些其他簽證更適合這種出入境天數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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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iJinPing87: 不要挑戰美國爸爸的底線== 04/18 21:18
2F:→ zelkova: 簽證官會不會覺得你在打黑工XD? 04/18 22:27
3F:推 cassine: 看起來剛好踩在線上,但移民官看你這樣弄,可能第二次開 04/18 23:06
4F:→ cassine: 始就給不滿 90 天的停留期限 04/18 23:06
5F:→ cassine: 愛情跟麵包哪個重要是哲學問題了 04/18 23:07
6F:推 Pony5566: 因稅務考量 要知道美國爸爸最討厭的就是該給的錢不給他 04/19 01:13
7F:→ cchris: 絕對是濫用,第二次就會警告,第三次就會完蛋 04/19 01:42
8F:→ cchris: 而且依照SPT測試,要加入去年天數的1/3及前年天數的1/6, 04/19 01:48
9F:→ cchris: 所以只要連續三年待120天,或連續兩年待145天,就會成為稅 04/19 01:48
10F:→ cchris: 務居民,依然要申報全球所得,所以你是逃不過的 04/19 01:48
11F:→ cchris: 沒有什麼簽證適合每年4-6個月,你只能縮短為每年三個月以 04/19 01:50
12F:→ cchris: 下才有希望,或是老老實實的辦綠卡、然後每年待六個月以上 04/19 01:50
13F:→ cchris: 或是提心吊膽的跑移民監 04/19 01:50
14F:→ cchris: 唯一比較可行的是E2簽證(條約投資人),大概要投資一二十 04/19 01:56
15F:→ cchris: 萬美元以上,只要該生意(例如珍珠奶茶店)持續經營,就可 04/19 01:56
16F:→ cchris: 以隨時赴美經營生意。也不需要一直住在美國(但生意不能 04/19 01:56
17F:→ cchris: 倒閉)代辦的廣告詞是「不是綠卡但勝似綠卡」 04/19 01:56
18F:→ cchris: 上面打錯:連續兩年待135天才對 04/19 02:06
19F:→ peter98: 我個人是覺得很危險 建議不要這樣做 沒記錯的話好像一 04/19 06:20
20F:→ peter98: 年來兩次 一次都待滿3個月就會有問題了 04/19 06:20
21F:推 mmonkeyboyy: 借問一下 這個B簽不行嗎? 04/20 00:19
22F:→ cchris: 如果是退休老人,一年用B簽去一趟,每趟4個月,有可能可行 04/20 02:47
23F:→ cchris: 但不宜拆成一年兩趟,每趟2個多月;而且連續每年待4個多月一 04/20 02:48
24F:→ cchris: 樣會成為稅務居民,失去了原po原本的目的 04/20 02:48
25F:→ Patriot1911: 感謝c大詳細解說 04/20 19:42
26F:推 mmonkeyboyy: great thanks 04/24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