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boMiSaMo (櫻花line)
看板KR_Buzz
標題[檢舉] vincent1985 用情報偷渡新聞、人身攻擊
時間Thu Jun 18 09:53:32 2020
★ 我要檢舉
(1)被檢舉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檢舉板之中文板名:[韓星]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韓國
(4)被檢舉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Idols_4KR → KoreaStar
(5)檢舉人之帳號:boboMiSaMo
(6)被檢舉帳號:vincent1985
(7)簡述檢舉原因:(限100字以內)
違反版規
#1UvRhCNv (KoreaStar)
一、3-2:第三篇以上劣退,不管標題是[新聞],還是偷渡使用其他標題
,一率劣退
違反版規 5-2
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
(8)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1.vincent1985使用[情報]分類偷渡新聞
[情報] 宣美6/29回歸
https://reurl.cc/3DQRnV (已刪文)
文章內容是新聞內容,文章內有新聞網址,vincent1985卻用情報偷渡新聞
2.vincent1985於 https://reurl.cc/3DQRnV (已刪文) 此篇文章進行人身攻擊
1F噓 boboMiSaMo: 新聞用情報發 違反版規 27.246.133.71 06/18 00:3
7
2F→ boboMiSaMo: 欸!沒仔細看 這不是那個vincent嗎QQ 27.246.133.71 06/18 00:3
8
3F→ vincent1985: 你白癡嗎? 這我渣翻 只能算情報 111.82.58.196 06/18 00:3
9
4F噓 boboMiSaMo: ok,人身攻擊,明早檢舉。版上一堆新 27.246.133.71 06/18 00:4
1
5F→ boboMiSaMo: 聞也都只翻出重點部分而已,跟你這篇 27.246.133.71 06/18 00:4
1
6F→ boboMiSaMo: 一樣。人家有新聞網址就是分類在新聞 27.246.133.71 06/18 00:4
1
7F→ boboMiSaMo: 。 27.246.133.71 06/18 00:4
1
8F→ vincent1985: 隨便你 你要檢舉就去 111.82.58.196 06/18 00:4
2
除此之外,vincent1985妨害名譽,本人將保留法律告訴權。
https://i.imgur.com/i9Mx5eO.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8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R_Buzz/M.1592445214.A.0EC.html
1F:推 F17: 這篇他刪的很快耶 不過你備份成功了 XD06/18 10:16
2F:→ boboMiSaMo: 他發不到一小時就刪了 晚點再來擬稿寄給他06/18 10:22
4F:→ boboSana: 這假正義的咖不意外 嘖嘖06/18 10:41
6F:→ vincent1985: 要截要截完整 看也知道那是在搞笑 截一半是有何居心 06/18 13:18
7F:推 boboSana: 哈哈那就給大家看看你這笑話而已嘛06/18 13:20
9F:推 boboSana: 有空再繼續看vincent哥過往的笑話XD 06/18 13:26
10F:推 vincent1985: 你真的很愛亂截圖齁 那個是指看的片類型 順待一提 你 06/18 13:43
11F:→ vincent1985: 沒有三天公開道歉 我會直接去控告你妨礙名譽 06/18 13:43
12F:推 hateOnas: 剛好 可以知道是不是同人 06/18 13:48
13F:推 vincent1985: 順便你啊 看你要不要跑法院 喜歡就來吧 06/18 13:49
14F:推 boboSana: 要跟vincent哥見面我會害羞耶.. 06/18 14:12
15F:→ boboSana: 好險有3天的時間考慮你的邀約 06/18 14:13
16F:推 vincent1985: 沒關係啦 我已經問過警方了 三天也是我要不要給你時06/18 14:23
17F:→ vincent1985: 間 反正不是道歉 就是等被告吧06/18 14:23
※ 編輯: boboMiSaMo (36.236.22.130 臺灣), 06/18/2020 16:26:33
18F:推 SPAEK: 2020都過一半了 還在那"保留"法律追訴權06/21 17:11
19F:→ vincent1985: 檢舉者在許多篇底下指責他人發文格式不對,語氣十分07/08 17:00
20F:→ vincent1985: 不友善,亦有挑釁嫌疑,故一時情緒上來,做了過激的07/08 17:00
21F:→ vincent1985: 回應。 07/08 17:00
22F:推 vincent1985: 順帶一提,該天我只發了一篇文,並沒有第三篇的問題07/11 03:39
23F:→ vincent1985: ;還有其實板規並無規定有來源一定要用[新聞]發,07/11 03:39
24F:→ vincent1985: 尤其是我只翻譯幾句,為了怕誤導板友,附上原文連結07/11 03:39
25F:→ vincent1985: 提供參考。那也藉此建議對於[新聞]的規定是否能更07/11 03:39
26F:→ vincent1985: 嚴謹,如果只翻部分,未有新聞全文,是否不太適合用07/11 03:39
27F:→ vincent1985: 新聞體例發文?改成情報會比較好? 07/11 03:39
28F:→ vincent1985: 這個也是我跟該板友爭論的點,也由於他語氣不好,才07/11 03:41
29F:→ vincent1985: 會有此事發生,希望小組長參考意見,謝謝 07/11 03:41
30F:→ vincent1985: 抱歉 應該說他口氣很差 所以我也不爽地回應了 07/11 14:54
※ 編輯: boboMiSaMo (39.10.227.153 臺灣), 07/14/2020 07: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