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like (AMADEUS)
看板LAW
標題Re: 司法改革與正義的陰影(李茂生)
時間Sun Aug 18 00:48:16 2002
※ 引述《mcularry (呵)》之銘言:
: 我昨天在想一件事....
: 從進入法律系開始,直到昨天,我一直是抱著一種贖罪與回饋的心態,
: 在做法律服務,以及學習法律。
: 甚至,也以成為一名能仔細辦理各項案件的刑庭法官自許。
: 但昨天在騎車的時候,想到一件事,而讓我感到害怕不已。
: 如果說,一個辦案正確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的法官,真是一位好法官嗎?
: 那,被誤判的那百分之一呢?
: 以及許多法官,甚至絕大多數人都以為是正確,但事實上卻是誤判的案件呢?
: 那麼說來,學法律,到底是贖罪? 還是造孽?
能想到這一些,已經是讓人很感動的事情了~
從前我上林子儀老師的憲法的時候,他曾經跟全班聊過法官的服飾。
他說英美的法官會戴假髮,而且一頂假髮很貴哦~
為什麼要戴假髮呢,有一種說法是因為要把自己跟上天隔絕開來,
因為法官做的事情就是再決定是非,而這是僭越上帝的權利啊!
所以戴上假髮,以表示自己的謙卑。
不過我想你既然會如此想,若你當上了法官,應該不會太差。
誤判可能是難免的,但是這個社會上可能還是必須容忍部分的造孽。
這當然不是說草菅人命是應該被容許的,
若存在這種心思,草菅人命的可能大概也...很讓人害怕。
只是若抱持一種在做好事的態度,並保持一個謙卑的心,不要自我中心,
做到了這樣,即使仍然不幸出現了誤判,
我想上帝或上天也是會原諒你的。
畢竟你已經盡自己一切可能想把事情做好了 :)
話說回來,往往都是好的法律人才會覺得自己在做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從而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兢兢。
而差一等的往往都是抱持: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所以"本來"就應該這樣!」這種可恨的態度。
(想想惡劣的交通警察:這裡本來就不能右轉,既然轉了就不能怪我照相!
躲起來照?"法律有規定"警察不能躲在路口照相嗎?本來就可以!)
而當你會想「學法律,到底是贖罪? 還是造孽?」這個問題的時候,
大概你就不會是那種惡劣可恨的人了。
所以應該給你拍拍手 ^^ (啪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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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 情人怨遙夜﹐竟夕起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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