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suan (伏特加)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證人傳票的問題
時間Sun Feb 22 03:28:53 2009
之前我妹手機被偷
到警局報案
拖了很久的一段時間
到現在都有點忘了這件事了
結果在前幾天收到證人傳票要我妹去法庭上做證
我想也許是一個竊盜集團被偵破了吧
因為我妹並沒有提出告訴
只是很單純的手機弄丟去報案
可是我妹現在才高二
要她去庭上做證家人難免會擔心
又是在上課期間去
會影響她的課業
她本人也不想去
主要是不想要涉入這種案件
擔心的事有很多
像是怕被犯罪集團找麻煩之類的…
或是以後會不會要跑上不只一次的法院
但我看那張通知書上面說
如果不去要罰三萬元
第二次沒到會拘提
怎麼感覺沒犯罪的人罰得比犯罪的人還重?
很不合理
剛剛爬文後得知人民有做證的義務
所以以上是抱怨
最後我想問板上有做證過的人
1.像是這種案件,會不會要跑上好幾趟法院呢?
2.如果要請對方賠償要怎麼做
3.法院的日旅費要怎麼申請
4.如果我要陪我妹進法院,要事先申請嗎?
問題很多,麻煩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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