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gJing5566 (菁菁五五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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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勞資] 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時間Wed Feb 25 14:21:4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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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gJing5566 (菁菁五五六六)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時間: Wed Feb 25 14:19:11 2009
事實經過:
放天燈為什麼是買賣而不是居間?
問題:
放天燈,也就是向廟祝購買紙燈,然後在上面寫出願望等字祈禱能夠獲得神明的祝福。
照理說廟祝應該是我跟神明之間的媒介
因為我不具備通靈的能力,沒辦法跟神明交談
而廟祝本身可以負責傳遞雙方的資訊以及介紹雙方達成契約之目的
放天燈也是廟祝作為意思表示通知的一種媒介物,用來通知神明
符合民法565條居間的定義
為什麼我考試寫居間,老師給我零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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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bertAlexy:神明又不是法律上的主體 同學沒唸總則篇喔 =.= 02/25 14:31
2F:推 hsiyen:相當有創意的答案 那如果你的願望沒有達成 債務不履行?? 02/25 16:52
3F:推 mvb:問題本身跟推文都很有意思~ 02/25 18:38
4F:→ braveryhyde:一樓的id也很酷 02/26 00:23
5F:推 joker6:我洨了 03/07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