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fools (狗賤狗)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我爸外遇
時間Sun Mar 8 17:44:01 2009
小弟大一對法律一竅不通
懇請板上大大解惑
我爸跟一個寡婦外遇
那寡婦還對我媽嗆聲說 如果沒當場抓姦根本告不了她
想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說有簡訊或信件之類的證據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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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6.3
1F:推 wjck00383:是。要有曾為性交的證據,方可成立通姦罪。 03/08 18:25
2F:推 skyandrain:要讓實務認定成立通姦罪非常非常困難 03/08 19:17
3F:→ RobertAlexy:民事處理跟刑事處理不一樣 03/08 19:29
4F:→ LUDWIN:民事方面還是可以就精神損害作賠償 03/08 20:16
5F:推 env:幫你老爸把保險套戳洞~有小孩就有證據啦~~ 03/08 22:08
6F:→ Eventis:hmm...精神損害?...可是他們只是"過從甚密",還沒有到侵害 03/09 02:06
7F:→ Eventis:身份法益至情節重大的程度吧. 除非另外成立和誘(240II) 03/09 02:08
8F:推 wjck00383:對象寡婦就不會構成240II啦。 03/09 10:38
9F:→ Eventis:老公還算是有家庭啊0.0" 03/09 11:43
10F:推 wjck00383:也對喔。我只想到老公不會犯和誘罪。不過我想在還不至於 03/09 12:16
11F:→ wjck00383:到和誘的地步啦^^" 03/09 12:16
12F:→ Eventis:消極面來講是"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03/09 12:32
13F:→ Eventis:積極面來講是可以當做採證方向的參考. 03/09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