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wang (用心專心細心小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當事人
時間Tue Mar 10 02:10:43 2009
想請問
若是因為侵權行為 侵害生命權民法192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那要請求損害賠償的時候
若假設小孩死亡,父母在民訴上 當事人適格的問題?
是因為繼承所以取得權力嗎?
還是??
那我在訴狀的原告部分該如何寫??
原告:OOO
(被害人之父母)
這樣寫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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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78.99
1F:推 hcya:192是賠償父母本身的損害(醫療費、喪葬費..) 而非繼承來的~ 03/10 08:55
2F:→ Eventis:同樣的194也是,都是那些親屬固有取得的權利. 03/10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