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too (68)
看板LAW
標題[其他] 刑事與民事
時間Thu Mar 12 02:33:0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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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ttoo (68)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刑事與民事
時間: Thu Mar 12 02:07:29 2009
事實經過:朋友在某公司任職業務 因為廠商欠款未給 公司控告該業務詐欺 背信
並要求民事賠償 .但 該廠商欠款問題早已報告給公司主管
且事後廠商已同意分期償還.
問題:1.由於公司在台北 朋友的戶籍地在高雄 造成 民事庭在高雄 刑事庭在台北
是否可申請都在高雄 不然我朋友根本沒辦法找工作.
2.目前刑事部份已被起訴 不知道勝算大不大.雖然我自己判斷我朋友在這裡面
要負擔的責任並沒有很大.畢竟他都有跟主管報告該廠商的情形.
且廠商已同意要分期支付欠款.公司卻執意要告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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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twingking:舉證反訴誣告 03/12 02:09
2F:→ Tattoo:對方是個很大很大的公司.我還是很擔心他被公司弄得走投無路 03/12 02:11
3F:推 hotwingking:他現在不就是被弄的走投無路了嘛? 還跟公司客氣什麼? 03/12 02:15
4F:→ Tattoo:我朋友好像打算刑事打贏了在告他誣告.這樣明智嗎? 03/12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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