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dent90429 (困境的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妨礙名譽罪問題
時間Fri Mar 20 09:43:18 2009
不好意思
我又來了
我是上一次請問毀謗罪的那問
就是打錯字的那位
因為又碰到了問題
所以又來麻煩大家
我之前那篇說過
我因為在網誌中提到
xxx可以列入白爛排行榜中
因而那位老師要對我提告
承辦的員警
經過多方的拖延
然後聯絡
那位老師堅決要提告
而且就連見我一面都不願意
所以我禮拜三的時候去錄了筆錄
我人生兩次近警察局
第一次因為車禍(輕度擦撞)
沒想到第二次就給我這樣發生了
讓我感到很震驚
雖然警員一直安問我說
這沒什麼
不用想那麼重
是那位老師太沒度量了
但是我還是覺得尊嚴有傷到
雖然說我有錯在先
但就連給我個道歉的機會也不給
這讓我感到相當的憤恨不平
但是因為有錯在先
所以也很無奈
我想請問的是
妨礙名譽罪
屬於民法的還是刑法的?
那會先經過調停委員會嘛?
那如果上了法庭
我應該做什麼
以及
雖然承辦的警官說
通常這種案子都會盡量促成私下和解
但就像我同學說的
他就連給我道歉的機會都沒有了
還沒用法律前
他都不願意和解了
更何況上了法庭
所以我本人對於如果被宣判的話
會有多重的刑責感到害怕
PS:我在三月十號得知自己被告的事情後
部落格網誌已經刪除,並且至頂張貼
道歉啟示。另外,那個老師有在我的
網誌留說你會提早畢業的這句頗有威脅
之易的詞語,是否在上了法庭後,有所
幫助
懇請大家的幫忙
謝謝
老實說
我對於這個老師懷有一點感謝的心
不是我腦筋有問題
因為我很慶幸
他是用公開的法律條文來報復
而不是私底下用非法的手段來懲罰我
所以我還是對這個老師有幾分感謝
(當然有可能會隨著上了法庭的次數
而有所敢便)
不好意思
內容過於冗長
感謝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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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輪胎送你平安回到家
爛的輪胎送你犁田進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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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sports1:還是好多錯字 問問題的文章麻煩校對一下吧 03/20 10:23
2F:→ student90429:對不起 因為上午的時間很趕 03/20 13:33
3F:推 Nikon1992:頂多緩刑吧?因為初犯的關係... 03/20 22:33
4F:推 JackeyChen:開偵查庭時還會有和解機會 好好把握 道歉跟和解最重要 03/20 22:45
5F:→ student90429:我本身就有 我甚至願意當場舉躬道歉 03/21 13:13
6F:→ student90429:但是不少同學都說 以這個老師的個性 難呀= =" 03/2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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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tudent90429:成年 20 在學中 03/22 21:46
9F:→ MahaNa:刑事309 民事195 (若對方願意和解 可以免除刑事) 03/23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