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dog988 (屁屁偉)
看板LAW
標題[問題]警察人員撫恤問題
時間Thu Sep 9 22:29:10 2010
父親因為今年7/11家中因病突然過世 肝硬化
前一天代理所長值夜班
警察人事處辦理父親因病過世 撫恤令已經下來了
但總統7/28新公布的撫卹法 一百年一月一日執行
http://www.mocs.gov.tw/law/main_law_list_a.aspx?ln_id=nam0410070185
第五條第五款 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可以算因公殉職
因為父親自從98年當了副所長 身體每況愈下
我想問明年的一月一日後 是否可以申請複查
法條是否承認未施時前的所發生的事?
有沒有追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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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79.13
1F:→ alawyer:恐怕不容易,建議找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一步研究看看。 09/10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