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DA105 (FDA937)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前任提告,告的成嗎?
時間Thu Jan 26 10:04:56 2023
代PO
朋友與前任分手後有些糾紛
電話中朋友跟前任說
1.我朋友說你結婚了
2.我朋友說那應該是妳女兒(有前任跟他姐姐女兒的合照),但沒對話紀錄證據只有line通
話談到。
3.有看到你去摩鐵跟人上床
但以上都是朋友單方面通話跟對方說的,沒有這些事實,但朋友在電話中也沒指名道姓提
及姓名 職業,對方就很火大說要提告了,說找了許多證人幫他作證,但沒錄音。
這告的成嗎?
重點朋友前任連朋友的朋友是誰都不知道,不知道對方是誰還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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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ilungsheng: ???告妨礙名譽跟誹謗,提告是她的權利 01/26 10:26
2F:→ Lailungsheng: 如果是女方,就先告前男友, 01/26 10:27
3F:推 GameTheory9: 告不成 01/26 11:09
4F:推 GameTheory9: 建議你朋友從此刻開始完全閉嘴、不要再提也不要寫這 01/26 11:19
5F:→ GameTheory9: 件事。只要有任何第三人跑出來說〔曾經聽你朋友說出 01/26 11:19
6F:→ GameTheory9: 對前女友的同樣抹黑事實〕,或你朋友白目到在臉書、F 01/26 11:19
7F:→ GameTheory9: B、IG對前女友寫同樣的留言,你朋友就等著被告吧。 01/26 11:19
8F:→ GameTheory9: 分手就好好分手,不管之前怎樣都留點風度不要再去詆 01/26 11:27
9F:→ GameTheory9: 毀前任了,這樣很沒品,講第3句話要幹嘛呢?都已經分 01/26 11:27
10F:→ GameTheory9: 手了,人家要跟誰去摩鐵關他什麼事?沒資格管,也沒 01/26 11:27
11F:→ GameTheory9: 資格說了啊,到處說就是誹謗罪+侵權行為了。倒不如一 01/26 11:27
12F:→ GameTheory9: 句“祝福你,希望妳過得幸福”,至少對於曾經真心喜 01/26 11:27
13F:→ GameTheory9: 歡交往過的歷史留下最後一個好句點吧。 01/26 11:27
14F:噓 KHlawtel: 何必聯絡? 01/26 12:05
15F:推 Nipperdey: 建議委任律師應戰 01/26 12:09
16F:→ Godofthebutt: 原來現在還有造謠渣 01/26 23:09
17F:→ wcsuisui: 蠻鬧 01/27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