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chofish (丘丘魚)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夫妻之間贈與 再一起贈與給第三人
時間Sat Jun 3 14:25:44 2023
小弟請教 目前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44萬
假設我哥哥有大筆金額要贈與給我,
哥哥先贈與給大嫂244萬,
之後個別再贈與244萬給我,共488萬,
請問這樣會不會被其實認定是哥哥贈與我488萬,
要課贈與稅?
還是這樣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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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ochofish (123.194.148.81 臺灣), 06/03/2023 14:29:34
1F:推 Lailungsheng: 你哥給你大嫂跟你,所以是244x2 06/03 14:50
2F:→ Lailungsheng: 稅課你哥 06/03 14:50
可是夫妻之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贈與稅嗎?
※ 編輯: chochofish (123.194.148.81 臺灣), 06/03/2023 15:03:57
3F:→ jasonmoon: 實質課稅原則 06/03 20:06
4F:推 NEWG5: 不會,這樣合法,但一樣要去申報贈與稅,雖然是0,還有244 06/04 01:06
5F:→ NEWG5: 是你哥一年贈與總額度,不能他又去贈與他小孩之類的又給你2 06/04 01:06
6F:→ NEWG5: 44 06/04 01:06
7F:推 taoist9999: 如果要用實質課稅原則抓這件,有可能要繳稅。 06/04 09:42
8F:→ taoist9999: 你哥哥贈與給他太太,不要是附有條件的贈與(有人認 06/04 09:46
9F:→ taoist9999: 為是附有負擔的贈與)。你哥哥贈與給他太太,但條件 06/04 09:46
10F:→ taoist9999: 是他太太要贈與給你,從實質經濟角度來看,不就是你 06/04 09:46
11F:→ taoist9999: 哥贈與給你。 06/04 09:46
12F:→ taoist9999: 這種東西,我不希望引起國稅局的注意,所以我不想多 06/04 09:48
13F:→ taoist9999: 講。 06/04 09:48
14F:→ taoist9999: 反正學者有寫這類論文,對納稅義務人是不利的。 06/04 09:48
15F:推 taoist9999: 我在tax板的推文曾經有稍微講的比較清楚一點,請自行 06/04 09:52
16F:→ taoist9999: 考古去。 06/04 09:52
17F:推 KKyosuke: 國稅局一直有在抓啊 06/04 09:59
18F:推 zivking: 連環贈與臺灣並不認為不合法,雖然學說一直引用德國法認 06/06 03:40
19F:→ zivking: 為是脫法避稅 06/06 03:40
20F:→ KHlawtel: 直接書面詢問轄區國稅局,這是你的權利 06/09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