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bxh (LJC)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購買中古車付款日延遲問題
時間Fri Jun 23 23:29:31 2023
近期買中古車遇到一個問題
合約上過戶日期寫定 六月吉日
但因貸款流程遇到連續假期,可能無法在六月內完成付款的部分
但七月初完成付款沒問題
這樣的情況會需要賠償賣方嗎?
條款中有寫到價金的部分內容如下
買受人給付價金或受領本件標的物遲延者,經出賣人定7天以上至期間催告,
買受人仍不履行時,出賣人得解除契約,並沒收買受人已付之價金。
但出賣人亦得不解除契約,請求買受人清償未清償本金及其遲延利息。
前項得沒收之已付價金不得逾買賣標的物現金交易總價之百分之十,
逾百分之十者縮減為百分之十。
但出賣人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現金交易總價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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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1.6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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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ndwater: 先跟車行約6月30給付價金,如果貸款還沒下來,就等對方 06/24 10:50
2F:→ windwater: 催告,7日內給付。 06/24 10:50
3F:→ redbxh: 了解 謝謝 06/24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