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aimeaussi (戈木人口心耳)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五人田地被一人私下綁在一間農舍
時間Sun Sep 29 16:06:34 2024
是否五位兄弟繼承共有一筆土地,地目是田地。
若是繼承關係,才會讓五兄弟土地都是相連,遺囑是否有清楚交代出五位繼承人對該筆
土地繼承是以均分繼承呢?
遺囑寫不清楚,若沒有意思模模糊糊的就會打很久的官司可能要打10年以上的心理準備...
若地政單位是根據遺囑分割,土地法好像也有條文規定,要分割土地前都會寄發文件要求
所有利益或受害關係人一起現場會勘,因為接下來要牽涉到建築行為了,所以地界線要
確立出來。 通常大家都提出沒反對就後續定型了,沒有出來會勘的可能也會以棄權默許論定
。如果對地政單位提起刑事或行政之訴,成功率也不高。而且是以均分的方式論定,面積
一分為五可能數據也不會有太多的差別。
另外,可以看看老二蓋的農舍是否請有合法建築執照。是否有合併其他土地一起建築
獨立農舍,有無偽造其他四位地主的簽名或是偽造文書的土地同意書?也要請求調閱一份
來瞧瞧。若有也許就是大大們建議的刑事逼民提告。
此外,這個田地是梯田,有坡度的,建築法規對山坡地有專章規則,要做坡度計算斜率的
分析,還有水土保持的規劃分析,例如逕流量計算等等...還有通路道路的通行情況。這
時候五兄弟無論均分或分大分小面積並非就是絕對的正比關係呢,也許您找了建
築師幫忙計算一下您權狀內的土地分析後的可建築面積是佔了絕對優勢呢?說不定您就
默默收下不需要提告太多方向。把這些資訊溶入一張圖說內分析,應該是能幫助您跟
建築師與律師共同判斷提告的優勢與劣勢。
打官司是一條很痛苦漫長的精神折磨道路,台灣話常說告田賠田,告屋賠屋的俗話,
就是大數據說明打官司背後的的金錢與時間或是醫療健康的成本代價,要謹慎評估
不然錢一花下去就無法回頭一筆一筆的訴訟費,律師費噴出真的蠻貴,
以上淺見....。
※ 引述《jerry1019 (古密斯)》之銘言:
: 上一輩的單純難以想像,長輩五位兄弟只有一位能讀書,讀書人把持全部印章,假借幫忙
: 處理分割事宜,把大約2700坪田地任意均分並且全部綁在一間他的私人農舍上。20年以上
: 隱匿實情阻礙分割,直到換代書才發現老二已蓋屋多年,且不能分割的主因就是那間農舍
: 。
: 目前代書說處理上非常非常麻煩,怎樣麻煩沒人問,只建議做分管。但問題有二:
: 1.原本「梯田」一塊塊為完整分配,現在被私下背信改為「均分」,導分配本範圍被佔有
: 之外,土地已不按照坡坎分配,範圍破碎。
: 2.土地本身就被偷偷操作私用蓋農舍,該屋主也將自己分配的面積從較小變成五人均等。
: (這位長輩本擁有其他土地,仍貪得無厭)。本來就錯誤的分配方式,再將錯就錯分管,
: 不就更亂了。
: 問過學法律的朋友,回覆是只能告背信,但怎麼告?且五兄弟已經3人過世,剩下2人、不
: 知情的子孫、與搞事者的妻子。
: 想請求專家可以提點一下,是不是有解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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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rry1019: 謝謝J大熱心幫忙。我先把文章轉給家父, 09/29 22:37
2F:→ jerry1019: 直接給當事人看能加速找出更多關鍵,謝謝您 09/29 22:37
3F:→ jerry1019: 這些土地是偏鄉土地,如果是上億資產還能拼, 09/29 22:38
4F:→ jerry1019: 但價值恐怕不值得10年。只是這樣認賠, 09/29 22:39
5F:→ jerry1019: 窮夠久了,所有家產還瞬間被搞到價值崩壞, 09/29 22:39
6F:→ jerry1019: 真想把這惡毒的人從墳裡挖出來。 09/29 22:40
7F:→ maniaque: 這位大大,2700坪的農地,已經是一甲出頭,不需要配地 09/30 00:52
8F:→ maniaque: 會被套繪就是因為"農舍是合法建築" 09/30 00:52
9F:→ maniaque: 坦白講,五人持分,當初分割後一人也有兩分地 09/30 00:53
10F:→ maniaque: 當初要是切一切,就不會有現在這些屎尾~ 09/30 00:54
11F:→ maniaque: 套繪部分大概就這樣,除非這農舍坐落可以改為丙建割出去 09/30 11:04
12F:→ maniaque: 但這只適用於老建物 09/30 11:13
13F:→ maniaque: 總之,以前五人持分時不分一分,分好再各自去蓋農舍 09/30 11:14
14F:→ maniaque: 這種用土地持分方式綁住一家子的自以為是的做法 09/30 11:15
15F:→ maniaque: 以為土地不分家就可一家和樂,大多是老老一輩的過時觀念 09/30 11:15
16F:→ maniaque: 反正,那位蓋農舍的,當初應該也有問過分割的事宜 09/30 11:16
17F:→ maniaque: 但至於為何沒有分割? 誰知道??? 09/30 11:16
18F:→ maniaque: 這種就狠一點啦,把整塊地送去變價分割,法拍掉 09/30 11:18
19F:→ maniaque: 也別在那邊掛念了 09/30 11:19
20F:→ maniaque: 反正五持分人都死三個,三個又被繼承細分,你要爭個屁? 09/30 11:21
21F:→ maniaque: 還不如趁想弄時把地整個弄掉,以後外圍農地只會變拉基 09/30 11:21
22F:→ maniaque: 等再細分下去幾十個繼承人,誰都不動了誰,誰也不想動 09/30 11:22
23F:→ maniaque: 還不如直接折現 09/30 11:23
24F:→ maniaque: 梯田有什麼價值? 這麼執著有個屁用? 棺材一蓋就end 09/30 11:24
25F:→ maniaque: 持分農地連貸款都貸不了,法拍也是最難拍賣的一種 09/30 11:27
26F:→ maniaque: (持分地沒分管,基本上不點交,不點交就沒人想買) 09/30 11:27
27F:→ maniaque: 老人家最愛就是這種拉基執著,結果雙腳一蹬,繼承人直接 09/30 11:28
28F:→ maniaque: 反手賣給建商(我家附近就有這樣的case ) 09/30 11:29
29F:→ maniaque: 別講什麼,台北那個都登釘子戶也是這樣 09/30 11:29
30F:→ maniaque: 都更釘子戶 09/30 11:29
31F:→ maniaque: 等到老人葛了,繼承人問隔壁被釘的建商願不願意收購 09/30 11:30
32F:→ maniaque: "對不起,沒機會了" 09/30 11:30
33F:→ maniaque: 給你個法條,農舍辦法12條三項三款(但這要農舍所有人辦) 09/30 11:37
34F:→ maniaque: 變更使照程序是要所有權人去發動 09/30 11:38
35F:推 jerry1019: 樓上大大,可能要請您看一下我原文。 09/30 11:51
36F:→ jerry1019: 「本要分割,卻被貪心的人改為均分加大他的持分 09/30 11:53
37F:→ jerry1019: ,並且直接偷蓋導致一連串問題」。事後 09/30 11:54
38F:→ jerry1019: 再栽贓說家父在操弄土地。到老二死後換代書 09/30 11:55
39F:→ jerry1019: 才水落石出。 09/30 11:55
40F:→ maniaque: 所以我才說 "你們太執著" 09/30 11:57
41F:→ maniaque: 你認為你能取得其他三位已逝的繼承人的共識嗎?? 09/30 12:01
42F:→ maniaque: 肯拿錢出來跟你站同一陣線? 多的是一堆只想坐等其成 09/30 12:01
43F:→ maniaque: 就拿最簡單的,你說當初是辦分割,ok ,分割好了嗎?? 09/30 12:02
44F:→ maniaque: 幾十年都不聞問,我是法官我也比較相信是印章拿去蓋農舍 09/30 12:03
45F:→ maniaque: 更何況,遺產分割本來原則上就是持分均分 09/30 12:06
46F:→ maniaque: 所以,你所謂的分割,當初應該是指分割權狀持分均分 09/30 12:06
47F:→ maniaque: 把事情分割開來看,遺產分配登記,跟可能冒用印鑑證明蓋 09/30 12:09
48F:→ maniaque: 在農舍興建使用同意書 這兩個區塊 09/30 12:10
49F:→ maniaque: 2700/5=540,以一人持分未達754,是完全無法解套繪 09/30 12:22
50F:→ maniaque: 那至少要另外一個人的持分加上去才有解套繪可能 09/30 12:23
51F:→ maniaque: 那,誰又要犧牲? 誰又願意犧牲自己持分給對方?? 09/30 12:24
52F:→ maniaque: 所以才說你們除非真的肯朝解決,而非要爭回自己的利益 09/30 12:24
53F:→ maniaque: 不然每個人都只想顧到自己的利益,最終就是無解 09/30 12:24
54F:推 jerry1019: 謝謝m大。已經律師分析,但長輩堅持縮頭 10/10 17:35
55F:→ jerry1019: 不過您的回覆大有助益。本想堅持祖產, 10/10 17:36
56F:→ jerry1019: 但崩壞至此...感謝您,法拍是非常好的辦法。 10/10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