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pgivos36 (Kev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事有請律師,當事人出不出庭?
時間Sun Oct 6 19:13:43 2024
當事人有出庭,對造有虛偽的供詞可以直接反駁,但可能會被法官問問題,考驗臨場反應
能力。可能有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情形發生
當事人不出庭,對造有虛偽供詞無法直接反駁,只能事後具狀說明,法官問問題,可以先
與律師研討後具狀回覆。但法官也有可能直接不問,被對造的供詞牽著鼻子走
想請問各位版友們,實務上都採哪一個方式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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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永遠不要相信當事人上法庭的臨場反應能力 10/06 19:40
2F:→ stevenchiang: 當事人講錯話是幾乎不可能彌補的 10/06 19:41
3F:→ iscu: 實務上證據要提前通知對方,臨時提出的可以要求延期或不採納 10/06 19:42
4F:→ iscu: 而且口頭陳述會被要求講重點也不能講太快,詳細論述則在開庭 10/06 19:46
5F:→ iscu: 前後用書狀表示意見~ 10/06 19:47
6F:推 KKyosuke: 你是電視劇看多了 基本上不存在對造能在你們沒看過的情 10/06 22:28
7F:→ KKyosuke: 況下當場出具虛偽供詞的可能性 10/06 22:28
8F:→ KKyosuke: 就算有 事後具狀說明也是合理的 沒有什麼會被牽著鼻子 10/06 22:29
9F:→ KKyosuke: 走這種事情 10/06 22:29
10F:→ KKyosuke: 反而當事人在法庭上亂說話導致敗訴的情形從來沒少過 10/06 22:29
11F:→ iscu: 我覺得電視責任不小,劇情通常與現實完全不符,也從來沒講 10/07 09:23
12F:→ iscu: 泡麵還會在旁邊用幾乎看不見的小字寫 僅供料理參考~ 10/07 09:23
13F:推 KKyosuke: 沒辦法啊 真要拍個真實的律政劇 律師十句話九句都是如 10/07 09:26
14F:→ KKyosuke: 歷次書狀所載這能看嗎lol 10/07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