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shilo (醒銳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調解委員會是否違憲?
時間Mon Jan 13 18:43: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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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筆錄做成,就等於司法判決,有執行效力?這麼大的權力,是否行政權在替代、架空司
法權?
未經調查審查,也未掌握證據真偽,就能憑當事人一面之詞,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去
侵害人民財產權,這是不是違憲?
那以後只要那拿到別人身份證影本,甚至是遺失或偷竊來的身份證,就可以透過調解,去奪
取別人財產?
即便是已掛失作廢的身分證,只要調解委員未予查核,也可以據此進行調解,做成筆錄,送
往法院強制執行,侵害民眾財產?
銀行辦理貸款尚須雙證件,為何調解會議可僅憑身份證影本?
如果調解委員被買通串謀怎辦?這麼大的權力,為何不歸屬司法體系?誰能監督調解委員的
清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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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司法也有調解程序,並沒有比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嚴謹。01/13 18:50
2F:推 stevenchiang: 你可以不同意調解01/13 20:29
3F:噓 leptoneta: 調解委員會做的調解書要法院同意才生效01/13 20:51
請問是誰須負責審查相關人員證件、票據、債權契約等等之真偽?
4F:→ leptoneta: 而且調解要雙方都同意才成立 又不是調解委員說的算01/13 20:52
調解委員不能把責任推給假冒的當事人,更何況調解委員是否被買通,配合做筆錄,還很難
說。
如果是三方暗中有私下交易,那調解筆錄就是三方共謀合意。
5F:噓 maniaque: 泥災縮什麼呢???01/13 22:17
※ 編輯: Kenshilo (42.79.77.237 臺灣), 01/13/2025 23:05:51
※ 編輯: Kenshilo (42.79.63.60 臺灣), 01/14/2025 08:32:42
6F:→ maniaque: 樓主的思維就跟這次柯P的高院裁定差不多01/14 10:14
7F:噓 a9301040: 沒那麼容易,不然你可以試試;看你進去監獄當短工比較01/14 11:54
8F:→ a9301040: 快,還是強制執行比較快。01/14 11:54
調解委任書的表格上是填寫住所,而非戶籍地。寄發開會通知也是寄往住所。
那歹徒團伙只要在委任書上填寫自己捏造的地址,貼上被害人的身分證影本,即可假冒是被
害人的委任人,出席開會。
而被害人自始至終都不知被人假冒身份調解。開會通知單是寄到歹徒的地址,被害人無從得
知。
9F:噓 debaucher: ???調解要雙方同意,還是你不是當事人在話燒?01/14 19:51
新聞提及該詐騙集團三年內騙取六間房,亦即三年來政府無所作為,未修改程序,亦未加強
查核,致使相同案件一再發生。
https://lurl.cc/Fh0sQk
10F:噓 maniaque: 至於本票裁定,本來制度設定就是要簡單快速啊01/14 19:58
11F:→ maniaque: 但,你認為,偽造一張本票,代價多少呢???01/14 19:58
12F:→ maniaque: 刑法201,偽造有價證券,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很重的~~~~01/14 19:59
13F:→ maniaque: 要隨便偽造一張低面額本票被判三年,還是搞詐騙輕鬆交保? 01/14 20:00
14F:→ maniaque: 罪犯比你更聰明啊,大聰明~~~~~ 01/14 20:00
※ 編輯: Kenshilo (42.79.63.60 臺灣), 01/14/2025 20:38:43
15F:推 iscu: 照你的說法 其實杜絕電信網路詐騙也很簡單,禁止一切電話網01/15 05:50
16F:→ iscu: 路活動即可。各國政府數十年來都一直放任不處理?? 01/15 05:50
您是如何得出「禁止電話網路」這種結論?您是如何聯想類比的?
※ 編輯: Kenshilo (42.79.59.208 臺灣), 01/15/2025 07:59:15
17F:→ pilot1982: 實際調解過,你就會知道這個制度問題超大,有的調解委 03/30 01:00
18F:→ pilot1982: 員把自己搞得像法官檢察官,有的只想找弱勢威嚇搓湯圓 03/30 01:00
19F:→ pilot1982: ,有的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 03/3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