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ifei7098 (愛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享受性行為算不算利益?
時間Fri Jul 4 07:23:18 2025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某甲是公司主管,某乙是其底下員工
甲要乙用不法的方式獲得公司的利益(類似做假帳、偷機密文件、污錢…等)所有的利益都是甲獨得
然後甲讓乙跟家中的外籍看護發生性行為(過程沒有強暴脅迫或非自願,也沒有對價關係)
這樣乙是否構成任何罪責?例如不當得利、幫助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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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你是想說乙與看護情投意合有無犯法嗎? 07/04 07:36
2F:→ feifei7098: 對 07/04 08:26
3F:→ feifei7098: 但是前提是乙要先幫甲完成非法利益 07/04 08:27
4F:→ pippen2002: 當然不算~~呵呵!不然你要一直告女友嗎? 07/04 09:17
5F:→ maniaque: 不要說這種沒大腦的,外籍看護為何要受甲指揮呢? 07/04 10:19
6F:→ maniaque: 覺得檢察官會相信這種鬼話? 07/04 10:20
7F:→ feifei7098: 1樓…我疑問是用這種方式所換取的性行為算不算不當得 07/04 11:13
8F:→ feifei7098: 利? 07/04 11:13
9F:→ iscu: 情投意合就不叫換取,換取的還叫情投意合嗎? 07/04 11:27
10F:→ iscu: 看護願意聽甲的指揮難道是受甲的王霸之氣所折服嗎? 07/04 11:31
11F:→ feifei7098: 因為如果沒有甲的允許或媒介,乙不可能跟外籍看護有所 07/04 11:38
12F:→ feifei7098: 接觸,也不會有後續的性行為 07/04 11:38
13F:→ jimmyyang: 乙就算沒有得利 當然是共犯? 07/04 12:09
14F:→ maniaque: "甲讓乙",本身就是 權勢指揮 了,哪有可能非自願??? 07/04 13:11
15F:→ maniaque: 今天老闆不付你薪水,你會去上班嗎? 愛睏~~~~~ 07/04 13:11
16F:→ maniaque: 性自由本身就是一種人身自由,不需要受誰指示 07/04 13:12
17F:→ maniaque: 不然為何先進國家連婚外情都除罪化??? 07/04 13:12
18F:→ maniaque: 另外,乙不是幫助犯,是共犯 07/04 13:14
19F:→ maniaque: 利益 在司法上,不單純只有 $ 07/04 13:14
20F:→ maniaque: 慾望的滿足同樣是不正利益的一種 07/04 13:15
21F:→ maniaque: 方式 07/04 13:15
22F:推 OAzenO: 這有對價關係阿 07/05 10:10
23F:→ mantour: 這跟酒店老闆用旗下小姐提供性招待有什麼區別... 08/26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