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907915 (陳大佬)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妨害名譽與傷害請求賠償合理金額
時間Wed Oct 1 03:08:08 2025
各位先進好
藉此LAW板幫小犬請教幾個問題
一.事情來由
小犬目前為高中生
八月份時上暑輔課時
在捷運站搭電扶梯時
遇到一名中年男子無故推擠
當下小犬有請他不要再推了
然後這名男子可能腦羞成怒
就在捷運站裡對著小犬直接面對面罵
‘’屁他辣‘’‘’臭伶呆‘’‘’幹X娘‘’
手機均有錄到聲音與畫面
另外還動手拉扯小犬左手臂
小犬學校法治教育上得還可以
均無還口與還手
也馬上請捷運警察過來處理
當下警察過來登記雙方資料就先行離開
後來小犬打電話跟我說要告這個人
我就先叫他去馬偕掛集診驗傷
(左上臂挫傷)
當天傍晚就去所轄派出所報案提告
也調了監視器有錄到對方動手拉扯的畫面
最近就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調解庭通知
(如附圖)
二.以下有三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
1.小犬八月時還未成年
但開調解庭時已滿18歲
所以他當天是以成年人
還是未成年身份出庭
2.有稍微看了一下司法院判例
妨害名譽部份似乎也沒一定標準
加上憲法法庭的解釋
如果包括傷害的部份
以小犬的身份社經地位要提多少才合理
是不是開高讓他去砍
因為這人感覺就是欺善怕惡
看高中生好欺負
也想給他一個教訓
3.看這個調解庭的通知
是不是如果調解不成
檢察官就會起訴他
還是也不一定
也有可能不起訴?
感謝各位的回答
也祝各位中秋佳節快樂
https://i.imgur.com/Mh5aH7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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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建議你還是陪同出庭,畢竟發生上開行為時,當事人未成年 10/01 03:26
2F:→ maniaque: 即便他現在(>18)可以當過去的他(<18)的代理人 10/01 03:27
3F:→ maniaque: 法院可能還是會詢問家長是否同意他單獨執行他的權利義務 10/01 03:28
4F:→ maniaque: 畢竟是你可以主張調解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不生效力 10/01 03:32
5F:→ maniaque: 那換成他(令子女)要在法庭上對抗你的主張,主張他有單獨 10/01 03:33
6F:→ maniaque: 代理未成年時期的他的權利及利益行使 10/01 03:34
7F:→ szhy: 這起訴大概也是易科罰金 就算你求償也沒多少錢 一般打工仔 10/01 08:00
8F:→ szhy: 的月薪足夠罵兩三次有找 不用幻想什麼教訓 10/01 08:00
9F:推 mijh: 府上公子社會經濟地位 只有府上知悉 損害多少 也只有當事人 10/01 18:49
10F:→ mijh: 概算 價碼在個人心中 開高喊低 不就和解過程 不接受就法庭 10/01 18:50
11F:→ mijh: 見 怕不起訴 也有再議 這也掛急診 可以把診療費 慰撫金 疊加 10/01 18:50
12F:→ mijh: 上去 怕缺漏 建議再聘任律師 費用也可再疊上去 如此 以上建 10/01 18:50
13F:→ mijh: 議 免費 不用客氣 10/01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