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ingSer (魯王蛇)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種情況能提告哪一條法律?
時間Fri Oct 10 20:44:31 2025
不好意思
舉個例子想請問一下各位法律專家
假設從今年6月開始
A男一直在網路上的公開論壇說B男告他「妨害秩序」
8月的時候A男又收到一封被告「妨害秩序」的警局到案通知信
又在網路上的公開論壇說是B男告的
但是B男根本沒告他什麼「妨害秩序」
B男澄清,但是A男不信,A男的親友團也不信
堅持說一定是B男告他的(因為A男和B男有過刑事糾紛)
這時候有吃瓜網友表示如果B男真的沒告A男「妨害秩序」
那B男可以告A男造謠以示清白(?)
提告造謠指的應該是妨害名譽中的「誹謗罪」
問題是這種情況可以提告「誹謗罪」?
A男說B男告他,但實際上B男沒告
B男就可以因此告A男「誹謗罪」?
刑法 第310條 誹謗罪
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就我的個人認知
「提起告訴」是法律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
這項權利來自於憲法保障的訴訟權
允許人民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權利救濟
所以A男說B男告他應該不算
所謂「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不管B男到底有沒有告A男「妨害秩序」
B男都沒辦法以此提告A男「誹謗罪」吧?
請問小弟這個見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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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00.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60100276.A.9F2.html
1F:推 oberon1013: 何必自己想,走進警局提告,之後檢察官會給答案10/11 10:17
這樣也太大費周章了吧=.=
我只是想知道我的見解正不正確而已
2F:推 winogu: 法律的見解是浮動,你覺得有,檢察官也覺得有,但10/11 12:27
3F:→ winogu: 法官不一定覺得有10/11 12:27
雖然您這麼說沒錯
但是這樣豈不是等於在說
有關法律的問題都沒辦法得到一個標準答案
※ 編輯: LoKingSer (118.232.100.41 臺灣), 10/11/2025 12:48:35
4F:推 stevenchiang: 你說的沒錯,法律的問題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10/11 13:19
5F:→ szhy: 當法律有標準答案的時候 你可能又會不爽一堆人鑽法律漏洞10/11 15:00
6F:→ szhy: 是說名譽這東西本來就很主觀吧10/11 15:02
可是「提起告訴」是法律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
有人說「你告他」,但實際上你沒告
換個說法不就是有人說
「你行使法律賦予你的基本權利」
雖然實際上你沒行使
這樣的指控要如何稱作「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 編輯: LoKingSer (118.232.100.41 臺灣), 10/13/2025 10: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