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dietaiwan (音地台灣網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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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工作心得分享
時間Wed Sep 30 01:16:15 2009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作者: chihtakimo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工作心得分享
時間: Sat Sep 26 03:54:12 2009
之前在等待其他家公司的offer時
有家評價不太好的公司找我去上班
這家公司的名稱"迅嘉電子"
想說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去看看公司如何
於是,便先答應到該公司擔任儲備主管
薪水試用期碩士32000,大學30000,高中28000
恩,原來多讀六年書只多了4000
很好...
人資主管講得天花亂墜
試用期後表現好可以加薪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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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報到當日公司要求你簽下
1.未滿七日不得領取薪資
2.必須配合公司加班,違者開除
馬的!我從南部上來到這裡你才跟我說要簽這個
很好~~~
簽完後,就開始工作
結果隔天單位主管就跟我說
因為產線缺人
所以9月的休假只能排2天(8月是3天)
每個月要留下來加班10小時
等於每3天要留下來加班1小時
沒有加班的日子,要自己留下來學習
也就是沒有加班費
(有興趣的可以去104查這個職缺的工作時間)
心裡想說缺人甘我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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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到了這裡,我做了一件事
寫mail給桃園縣政府的人力與勞動資源處的處長詢問
處長給我的答覆是該公司要求的工時是不合法的
且沒有未滿七日不可領薪的這種規定
於是我做了五日,然後跟迅嘉的人事主管要求給付薪資
當然了,這名人事主管講一堆有的沒有的
所以我只好搬出勞基法跟他決鬥
該名主管啞口無言,但是也沒有答應要還我錢
因此就在9/28本人要跟迅嘉的人員(也許是律師)
要開協調會來場大決鬥,我不知道誰會贏
但是如果依照桃園縣政府的處長給我的答覆
不應該是我輸吧!
雖然五日的薪資只有幾千塊
但是我只是想給該公司一個教訓
不要以為勞工是好欺負的
也不要以為不合法的契約是有效力的
我只能說一家公司可以搞到乾膜,曝光到蝕刻段
一個班只有4~5個人,真是有夠強的
PS1:附帶一提的是還好後來我拿到兩家半導體廠的OFFER
(我是中字輩材料碩班)
PS2:請多支持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有些定迅嘉的知識是從那邊獲得的;
還有根據勞委會勞資3字第0980125920號,各地勞工局在處理薪資糾紛時
若有發現企業違反法令應主動查察不法,而不是等我們勞工檢舉再去查
,所以如果ptt的各位發現這些上班玩農場的公務員沒有很認真的話,
請向監察院檢舉,免得公務員過太爽,讓大家都想去考公務人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79.233
1F:推 andy9999:只能推了!! 09/26 03:56
2F:推 nowtogo:勇氣推 09/26 04:02
3F:推 noneme1: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可是一個月只能休2天 也太操了吧= = 09/26 04:38
4F:推 ogkw:所以說在勞基法保障下 你簽那個不合理的條約也是無效嗎??? 09/26 05:10
5F:推 kissa0924307:推有實際行動的勇者 那些只會酸的宅宅永遠當奴隸吧 09/26 05:13
6F:→ kissa0924307:與法律牴觸的契約是無效的喔 公民老師常缺課喔.... 09/26 05:14
7F:推 ogkw:O_Q 我上公民課是10年前的事情了... XD 09/26 05:24
8F:推 forman:厲害推 09/26 06:31
9F:→ Absenting:我是覺得一開始不要去就好了,看到不對就不要簽 09/26 06:41
10F:→ Absenting:這樣搞是可以給他一個教訓,但是對自己沒好處... 09/26 06:42
11F:→ Absenting:業界很小的...以後你會知道 09/26 06:42
12F:推 pockamon13:勇氣可嘉.不過我想請問網路上的評價真的可以算是參考的 09/26 06:59
13F:→ pockamon13:依據嗎? 畢竟面試大家都講好聽話..上班報到又是另外 09/26 07:00
14F:→ pockamon13:一回事.但網路的真實性也是有待商榷.感覺找工作是碰 09/26 07:01
15F:推 windboy0620:推 09/26 07:01
16F:→ pockamon13:碰運氣..最近面試幾間上網看到評價不是很好..有點猶豫 09/26 07:01
17F:推 ilovejade:相當好 你公布了她們的惡行 09/26 07:14
18F:推 cc30:這麼有勇氣是很好。但有時還是要低調一點...保重 09/26 07:19
19F:→ dennis945:雖然跟BSA抓盜版的方式很像..看來這方法是最有效的 09/26 07:35
20F:→ ho2005:只能給各推^^ 這樣讓一些欺負勞工的公司給個教訓 09/26 07:57
21F:推 poioon:推 給這種公司一個教訓 我離職前也要給我公司一個教訓 09/26 08:59
22F:推 inonat:GJ!或許直接去律師事務所?還是組成工程師工會好了XD 09/26 09:03
23F:→ lColaBearl:呵呵,如果你沒另外兩間OFFER你還會這樣做嗎? 09/26 09:08
24F:推 bire:佩服..... 09/26 09:21
25F:推 ray110411:推 09/26 09:42
26F:推 buddar:厲害,真勇者 09/26 09:45
27F:推 Axcic:COOL 09/26 09:55
28F:推 GmOrS:推!.....實用 09/26 10:04
29F:推 godchildtw:幹得好!就是要給XX資方一點教訓 09/26 10:14
30F:推 DSB520:佩服 gj 09/26 10:20
31F:推 rissis873:well done!! 09/26 10:46
32F:推 azer:讚!!! 09/26 10:48
33F:推 easan:推!! 09/26 10:58
34F:推 jnlien:推一個 幹得好! 09/26 11:10
35F:推 leav:推 當你想要挺身而出時,總是有想息事寧人的傢伙在扯後腿 09/26 11:11
36F:推 WenliYang:讚!!! 09/26 11:13
37F:推 antx:加油 09/26 11:20
38F:推 chulen:推 09/26 11:35
39F:推 evilklaus:推~資方吃定勞方 期待你928後的這事件後續 09/26 11:46
40F:推 itmylives:有看有推 09/26 11:50
41F:推 jyoung1012:推一個 09/26 11:51
42F:推 hatezany:推!也推當你想幹對的事的時候總有息事寧人的俗辣在扯後腿 09/26 12:23
43F:推 pppeeeppp:大推你!!!! GJ 這世界就是要多點像你一樣的人 崇拜! 09/26 12:26
44F:→ yanki826:不一定和法律牴觸無效喔~還是要看清楚契約在簽 09/26 12:40
45F:→ yanki826:原因是 大部分都懶的找律師 怕浪費時間體力 如果當初契 09/26 12:41
46F:→ yanki826:約覺得不合理 就不要簽了 還有例如民法規定利率最高20% 09/26 12:42
47F:→ yanki826:高於20% 你去地下錢莊借錢 還是得還高於20%利息 我這是 09/26 12:43
48F:→ yanki826:比喻啦 如果當初公司有拿出契約給你研究 那你就 09/26 12:44
49F:→ yanki826:研究後在簽 不合理就不要簽了...我個人看法 09/26 12:44
50F:→ yanki826:還是很贊成原PO 勇敢捍衛自己權益! 09/26 12:45
51F:推 stanleyplus:大推阿~~~ 09/26 12:51
52F:推 buddar:勞資雙贏,是相輔相成的,也才是國家進步的動力 09/26 13:21
53F:推 VictorTom:推原po:) 09/26 15:00
54F:推 rusuall:大推.您真有勇氣 09/26 15:05
55F:→ junje:推一各勇氣篇 09/26 15:07
56F:推 tmdl:推 09/26 15:12
57F:推 Sanger:幹得好!! 09/26 16:21
58F:推 fantasychiu:推~ 09/26 16:34
59F:推 Yuma38:加油 有些不肖企業就是欠電 09/26 16:35
60F:推 cswf:勇者推 09/26 17:00
61F:推 doornice:推!!! 09/26 17:29
62F:推 balaz:推啦!! 09/26 17:57
63F:推 hihello:有guts! 09/26 18:00
64F:推 DragonKill:gj 09/26 18:02
65F:→ cling05:推拉 09/26 18:09
66F:推 aheurter:加油,若大家都能跟你一樣挺身而出,台灣勞方就有救了 09/26 19:26
67F:→ aheurter:不過這是一個勞方自己的賽局,看我們有沒有這智慧突破了 09/26 19:27
68F:推 hankti:不推不行 09/26 19:31
69F:推 luckyman186:幹得好 你是個好青年 09/26 19:43
70F:推 danny9051706:大推!! 09/26 20:11
71F:推 doremidoremi:加油 09/26 20:36
72F:推 extravagate:敢行動所以挺你,比只敢嗆22k就不敢做什麼優多了 09/26 22:10
73F:噓 cckuof:純噓遜嘉,吃骨頭不吐人. 09/26 22:37
74F:推 bonis:推一個 09/26 23:01
75F:推 gter:推! 09/26 23:06
76F:推 yangrl:推 09/26 23:18
77F:推 crazydimondz:大推~~並不是別家違法這樣做代表自己也可以這樣做 09/26 23:20
78F:推 ROGERTYC:GJ! 09/26 23:44
79F:推 hiroshi6557:勇氣男!!推!! 09/27 01:24
80F:推 mattowen:上面又有人提業界很小嚇唬人 09/27 01:27
81F:推 snowgod:推!! 09/27 09:55
82F:推 xoib:推 09/27 13:23
83F:推 abaloneman:自己的權益就該靠自己爭取! 09/27 14:42
84F:推 Lancedragon:這家公司打貓貓打到老虎了XD 原PO無雙之猛將也!!(Y) 09/27 15:42
85F:推 IJDK:GUTS !! 09/27 22:55
86F:推 weishiang:GJ!!! 09/27 23:18
87F:→ cabom:真的很想說一句草莓族~雖然我也是~不過大大真的很不耐操 09/28 13:09
88F:推 nckukath:感覺好威,真男人 09/28 16:49
89F:推 zgmfx001:推呀!!! 09/28 20:57
90F:推 beccadream:推 09/29 14:59
91F:→ onlysammi:推,比只會嘴泡業界很小的俗辣強多了! 09/29 16:07
92F:推 muhahaha:推!!! 09/3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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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86.36
93F:→ jetpcb: 要離職前有發生問題?是個人原因還是?好給其做客觀判斷。 06/20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