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qing (雍正爺)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建議]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時間Fri Sep 4 11:03:26 2009
若是某板的看板規定(i)
發文與推文限制:
文章篇數 20 篇以上
註冊時間 60 天以上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
經查板主劣文有 2
卻可以持續擔任板主 可以公告 可以回文
難道公告與回文 不屬於"發文" 而叫聖旨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難道當上板主就可以無視既定的規定
建議本板主持人做出公正客觀的定奪 以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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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2.97
1F:→ luke5566:本版有主持人? 09/04 11:59
2F:→ luke5566:你些說哪一個版吧 09/04 12:00
3F:→ luke5566:請開罷免吧 不然沒用 09/04 12:01
4F:→ TonyGunawan:哈 叫破喉嚨也沒有人理你的 群組長 【徵求中】 09/04 16:02
5F:→ TonyGunawan:慢慢跟空氣抗議你的言論自由吧!! XD 09/04 16:03
6F:→ TonyGunawan:天線寶寶: 再見 再見 再見 :) 09/04 16:04
7F:推 nadoka:站方:板主在別板的紀錄並不能拿來當作質疑管板能力的證據 09/04 17:04
8F:→ nadoka:黑特群亂板卻不拔板主 就是鐵證 09/04 17:05
9F:→ allsaturday:劣2而已.. 半年消一次就好啦~ 09/04 17:06
10F:→ hightemper:(  ̄ c ̄)y▂ξ 去開罷免吧 我求你 09/05 00:24
11F:→ hightemper:本來還滿欣賞你的 結果你竟然修文章推文 09/05 00:25
12F:→ hightemper:罷免連署在LifeNewboard開,記得開完要轉來組務 09/05 00:28
13F:→ hightemper:我會轉回去板上置底到罷免時間結束的 09/05 00:28
14F:→ sarada:這麼愛賴在f-sex板 你時間多繼續把每屆板主當出氣筒吧 09/05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