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ne5566 (5566本尊~)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訴] 不服法西斯版主判決
時間Tue Mar 2 13:10:40 2010
其實有兩個爭議應該分開討論
1.chinhan1216的推文是否會造成被害者二度傷害?
ans:很有可能
2.chinhan1216是否應該被水桶?
ans:不應該
今天這個問題有爭議 就是在於有人認為
如果chinhan1216造成被害者二度傷害 就一定要被水桶
但其實這並不正確
因為該不該水桶 要看板歸是否有法條依據
很明顯法西斯沒有版規可以處置chinhan1216
因為他的推文並沒有甚麼人身攻擊 頂多是不具同理心
當初版主用人身攻擊辦他 其實就已經做錯了
而且後來版主引用的人身攻擊定義 應該是屬於討論謬思的問題(對人不對事 因人廢言)
跟我們常說的人身攻擊(沒有討論 只有辱罵)
其實也不是同一件事情
總而言之
chinhan1216的推文確實可能對被害者造成傷害
也的確引起許多版友的不滿
但沒有違反板規就是沒有違反板規
硬要給他安一個罪名的做法 並不合法也不合理
如同孫道存人人都覺得他該受制裁
但法條不完善 辦不到他也是無可奈何
至於甚麼投票水桶 就太令人啼笑皆非了
如果真可以這樣搞 孫道存早就全民公投去槍斃了
※ 引述《bob770717 (艾帕爾)》之銘言:
: ※ 引述《chinhan1216 (下巴翰)》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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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 : →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 :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 :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 : 標題 (hightemper) 解我水桶 (fwd)
: : 時間 Sun Feb 28 00:59:53 2010
: : 要我解水桶完就來鬧事,我也無法理解。
: : 人身攻擊,累犯加重處分。
: : chinhan1216
: : 水桶三個月
: : pail deadline: 20100601
: : 記點三點
: : 期滿請自行通知板主復權,若未自行通知視同自囚。
: : ---------------------------------------------------------------------------
: : 我不知道我那串推文哪些字眼人身攻擊到那位小姐
: : 我打得那串也是原PO陳述的
: 這個要講的就在上篇講過了,原PO沒有要來抒發傷痛
: : 第三四行那些 也不是對原po講的 是跟推文裡的人講的
: 就用一下前面的引用推文看看好了
: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 no5nana:然後萬一發生問題,原po還不是得自行承受? 02/28 01:02
: 推 katiewan:能不能有人給她好的醫院地址電話就好??? 02/28 01:03
: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02/28 01:03
: → no5nana:chinhan1216 相同的案例隨便找就有。 02/28 01:03
: → ritaatirrita:的確建議原PO到臺北去動手術的好 臺中就那麼丁點大.. 02/28 01:04
: → no5nana:chinhan1216 需要找案例給你? 02/28 01:04
: →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 推 Adonisy:原PO加油~~~ 02/28 01:05
: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 請問一下你想跟推文裡面的人講什麼?
: 本來只看你的四行覺得還普通
: 現在看看同時間相關的推文,在補上你的
: 怎麼覺得有引戰的感覺?
: 這種言論很容易又把焦點轉換到
: 1.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請問樣本在於?
: 2.女生無法理解 <-如何得解?
: 另外就是,版友推文也沒有提到對於"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無法理解的言論
: 他實在沒有必要刻意挑起這個有爭議的點來推文
: 我覺得版主少判了,就算沒有人身攻擊
: 他也PO出了很有爭議的言論,這會製造版上混亂
: 應該要用引戰亂版的那幾條條例來處置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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