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e530 (NET)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申訴] gay的版主們亂m文,縱容毒品文
時間Sat May 22 22:55:59 2010
附上寄信給版主的證據
作者 nate530 (NET)
標題 檢舉甲版18192篇
時間 Sat May 22 12:19:4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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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第一點:
gay版18140和18192篇,
裡面充滿了當事者的用藥(搖頭丸)的內容,
而PTT上的鄉民均為高中生、大學生較多
PO在版上真的不適合
有誘導誤導且易令入模仿之嫌
且內容過於負面黑暗,認為該文不適合於甲版上面
已在推文中反應,並寄信向版主們反應,但版主們皆未回信。
以下是該兩篇的截取內容
前面說到了這兩禮拜內發生了兩件大事,
第一件是我混用了三種藥物,
身體在LD上出現癲狂毀滅的反應緊急送醫;
第二件發生在前幾天下午,
姊姊帶賽在UT碰到警察釣魚。
其實當下我就很想把釣魚的經過寫成長文po在瀏覽量較大的幾個bbs和網站,
但因為姊姊hi邀約過多,
最近精神狀態昏昏沉沉的,寫作之事也就無疾而終。
張先生,我對你的性傾向沒有意見,
但你在網路上公然約ehi已經有觸法之嫌,
e在台灣就等同搖頭丸。
我們也已經將你的msn對話記錄和聊天內容記錄起來,也很明白你的背景,
你剛在msn說'自有東西'讓我們合理懷疑你身上有搖頭丸。
如果你現在主動拿出來,我們會從輕量刑,算你自我交付,
如果等等我們搜出來,那就沒那麼好了,
希望你好好考慮不要自毀前程。"
這時候的念頭是,已經碰到類似傾城的毀滅事件了,
我主動交付是死(事實上也沒這問題,因為我不用管制藥品,身上也的確也沒持有),
我被搜出來也依然是死,
但我可以選擇賭一睹,賭警察的智力,也賭我的膽識,
用力一搏,我說不定可以像張愛玲筆下的白流蘇,
和范柳原逃離那頹圮之城,最後不但沒死,還結了婚
有以上這兩段中,可看出當事者已承認使用搖頭丸,
不然既然未使用怎會有"主動交付是死的問題?"
而這段文,則是誤導誘導濫用藥物的負面灰色文
Rush是違禁藥品,持有及使用是違法的(已打去衛生局確認過)
姊姊用藥,但喜歡混普拿疼、安眠藥、真露丸等合法成藥,
然後把自己搞暈後聞rush自hi。
我不懂,人類為什麼沒有找死的自由?
姊姊就是喜歡混著這些合法藥品讓自己發瘋,也錯了嗎?
姊姊的世界就是一片荒涼,是死亡和瘋狂交織出來的風景,不可以嗎?
申訴2
版主們不但縱容毒品、濫用違禁藥物文在版上,還m了這兩篇文,個人認為非常不可思議
因此特來檢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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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73.177
※ 編輯: nate530 來自: 114.43.235.67 (05/23 20:12)
※ 編輯: nate530 來自: 114.43.235.67 (05/23 21:34)
※ 編輯: nate530 來自: 114.37.74.32 (05/2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