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標題[申訴] Gay板板主XXXXGAY不當水桶
時間Wed Apr 6 04:41:16 2011
※ [本文轉錄自 bikaoru 信箱]
作者: 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標題: Re: 敢問板主有關冒犯板歸一事
時間: Tue Apr 5 21:47:44 2011
※ 引述《XXXXGAY (劉小宇)》之銘言:
: ※ 引述《bikaoru (眞田カオル)》之銘言:
: : 板規08:本板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 : ┌─────────────────────────────────────┐
: : │ 文章代碼(AID): #1DcHaTZY (gay) [ptt.cc] [新聞] 同志「硬派對」 成裸男毒品 │
: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ay/M.1301879069.A.8E2.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9 Ptt幣 │
: : └─────────────────────────────────────┘
: : → bikaoru:用藥問題戰過那麼多次,自己去文獻回顧吧 懶得對豬彈琴 04/04 19:20
: : 水桶兩週,即日起至04/18/2011/22:49:45
: : ----
: : 請問何字何句構成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 : 在下不才,有請板主明示
: : ----
: 收到兩封信,請容許我合成一篇回應 @@a
: 就我所知,原本的成語典故應該是『對牛彈琴』對吧,
: 而你卻把『牛』代換成『豬』,是否影射參與推文的其他使用者是豬呢?
: 版規08的全文是:『本板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 該篇推文內有使用者跟我檢舉他被影射成『豬』感覺很不舒服,
: 所以我判定你引戰並且製造糾紛,
: 當然,如果你不接受我的判定,歡迎往上申訴就是(汗)
是的,本來的成語是對牛彈琴
但是我相信代換成其他動物並不會改變原來的意思
我想多數人也都同意豬跟牛或者人以外的其他動物並不懂音律
所以,使用其他動物來做比喻並無不當
假使我用的是「對牛彈琴」,有使用者提出他被影射成「牛」很不舒服
那麼這個判決對您而言,依然得以成立
因為您的判決依據是「使用者感到不舒服」
那麼,是否只要有人提出「不舒服」
板主都可以用這樣主觀的意見來判人禁言?
倘若我用「牛」比喻是被允許,用「豬」則否
那麼是否代表著您對「豬」這種動物代有成見呢?
如果沒有,為何您能接受牛,卻如此鄙視豬?
再者,這只是個譬喻,表示我不願意多費唇舌去說明
若真要堅持這有影射
只想說「
為什麼我連號碼牌都沒發就有人搶著要對號入座呢」
又,假使我真要引戰、製造糾紛
我又何必
要他去翻舊文,直接揪出她論點中的矛盾加以攻擊就好
您說是不?
: ===========================================================================
: 關於另外一篇,我單純只是想在推文內裝可愛,
: 用PTT的老梗推了一句『豬是無辜的!』
: (就像八卦板罵韓國人是狗的時候有人會推狗是無辜的這樣)
: 這句話絕對不是判你水桶的依據(如果是的話我就直接寫在公告內啦)
: 如果造成誤會的話,那我跟你道歉吧 @@a
就一篇執法者在自己的判決文章中
該秉持的是中立,且認真的態度
您必須考慮到自己的身分與該文章的性質(是否適合開玩笑的場合)
我是希望您可以用正經且客觀的方式來回應
而不是打鬧的語氣與避重就輕。
(雖然我也喜歡輕鬆的態度,但還是必須視情況)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08.17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0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