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qs (戰就是強者的宿命N)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申訴] feminine_sex板hightemper板主違反站規
時間Thu Oct 6 02:19:47 2011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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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qsqs
被 告:
feminine_sex板hightemper板主feminine_sex板hightemper板主
請 求:解除板主職務之懲戒,並得連帶給予褫奪其一年以內任職板
主之權、褫奪其一年內申請開板之權等處份。
理 由:
違反站規違反站規
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一.原則上禁止兩人或兩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
四.處罰
若調查結果發現,確有共用帳號之實者,砍除共用之帳號,初犯者本尊停權三個
月,時間到請自己來信請求復權,累犯者本尊砍帳號。
男女大不同小組組規&組務板使用規範
4.
本組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範、本組組規,或瀆職、怠職、不適任板主之舉等,組務得
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解除板主職務之懲戒,並得連帶給予褫奪其一年以內任職板
主之權、褫奪其一年內申請開板之權等處份。
舉 證:
抱歉因fs隱版 直接轉錄原文
17924 !爆 9/09 femininesex1 R: [心情] 我真的不想做愛
推 iamsky:不只沒同理心 還叫得理直氣壯比別人大聲 09/09 14:07
→ iamsky:還有不是走出傷痛的經驗就不能分享嗎? 09/09 14:09
→ iamsky:從推文就知道為什麼很多受害者走不出來了,都受害了還要被 09/09 14:09
→ iamsky:落井下石 09/09 14:09
推 Overmind:推文有哪裡提到性侵受害者是很糟糕的嗎? 09/09 14:10
推 iamsky:樓上看不出來也沒辦法 09/09 14:12
→ iamsky:推文裡一堆攻擊受害人的言論 gar算很理性的 zzzz 09/09 14:22
→ iamsky:看不出來就不是邏輯問題 可能語言能力都出問題了 09/09 14:22
推 iamsky:出家當尼姑吧 這種不就是 上面還多的咧 09/09 14:41
推 iamsky:借酒裝瘋用硬上的也有人同情 真溫馨 09/09 15:02
推 iamsky:不爽別看zzz 09/09 15:10
→ iamsky:餐點再好吃,上吐下瀉時誰會有食慾? 09/09 15:12
→ iamsky:餐點再好吃,上吐下瀉時誰會有食慾? 09/09 15:12
→ iamsky:指著一個腸胃出問題的人說他暴殄天物更是莫名其妙 09/09 15:12
→ iamsky:套用某些人的邏輯 這男的不也是自找的 -.,- 09/09 15:21
推 iamsky:樓上好像受害很深 把全部男女都拉下海來戰了 wwwww 09/09 16:29
→ iamsky:那也是男方如此答應才會交往一年,這並不代表借酒裝瘋有 09/09 16:38
→ iamsky:正當性 更何況事情有輕重緩急 09/09 16:38
→ iamsky:那也是男方如此答應才會交往一年,這並不代表借酒裝瘋有 09/09 16:38
→ iamsky:正當性 更何況事情有輕重緩急 09/09 16:38
推 iamsky:m可能是要收吧 畢竟性侵受害者肯現身分享 09/09 17:36
→ iamsky:就是一件很有勇氣的事情 :~ 09/09 17:36
18122 !14 9/14 qsqs R: [問卦] 有沒有法西斯版文字獄的八卦
※ 引述《march30201 (barabara)》之銘言:
: 不好意思 這支iamsky 是我的分身 至於我跟Hightemper的關係你也不用多猜
: 被水桶是我自己弄的
: 所以違規是我搞的 我只是想跳出來澄清這件事情
: 至於分身給不給他用 這是我個人的自由
: 我想從那邊跟IP你可以很明顯知道 那是我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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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板主大大您好:
若有違板規懇請您馬上通知我,敝人將十萬火急、迅雷不及掩耳刪文, 若您真的動怒了
懇請您警告我。敝人將痛改前非,深自反省,求您千萬千萬不要劣退我。這樣我等於
在各大板浸水桶,一浸就是半年。 求您不要這樣對我,我真的真的會反省,
要多少錢我都願意給,求求您大人大量,鍵盤下留人。求您求您,饒恕我! 罪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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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34.137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4.137 (10/06 02:20)
1F:→ GeminiMan :若有共用帳號之情形,將交由帳號部處理。 10/06 05:52
您的意思是指請帳號部判定
還是由組長您判定共用帳號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7.247 (10/06 21:55)
2F:→ GeminiMan :板務未處理共同帳號之部分。 10/07 03:23
3F:→ GeminiMan :最主要是是否有違反板規之情形,有才會送查。 10/07 03:27
4F:→ GeminiMan :若只因該文是難以送查,畢竟沒有違規紀錄。 10/07 03:28
他在該文跟版友吵架
引起一堆板友水桶
算不算違規紀錄???
5F:→ loki :官官相護 10/07 09:19
6F:推 mysheros :這種瀆職的事情還不用送? 10/07 09:41
7F:→ mysheros :她開新帳號嗆板友 可以不用送審? 10/07 09:42
8F:→ mysheros :那松山板為何就要送 10/07 09:42
9F:→ Ariex :拜託代理組長這邊的申訴案趕快處理處理..ok? 10/07 12:17
※ 編輯: qsqs 來自: 118.171.241.94 (10/07 18:11)
10F:→ fragment1007:官僚啊~~~~~~ 10/08 21:45
11F:推 heyyou150atm:我的判決文呢? 10/09 02:37
12F:→ Ariex :還在拖著不處理耶..太屌了 10/11 12:49
13F:推 GauYi :我也還在等阿 唉 10/11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