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b (aib)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問題] 申訴-板主回覆說明
時間Thu Apr 12 13:12:23 2007
※ 引述《afukada (拉拉拉)》之銘言:
: 只回推文所以吃掉
: 推 aib:感謝您的處理! 04/11 23:27
: → aib:請問小組長對該版主的警告文在哪呢? 謝謝! 04/11 23:28
: 我上面板主回覆那篇已經說了"警告"的字樣~
: 即視為警告文~
: 因為我說了裁決~
: 就是我所做的行動~
: 不單單只是解釋而已~
: (還是要一篇正式的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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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K! 那就麻煩您補一篇正式的警告文在租屋經驗討論版!
普通版友的任何違規行為,都被版主正式公告了! 不要讓人覺得版主是有特殊禮遇吧。
而且,該版對版友違規採積點累進制,累計滿三次警告,水桶三十天。
聽起來,版主的違規行為,似乎沒有類似的懲罰?
2. 您在#70篇文章中說道,針對:Dinafox以個人情緒處理行使版主職權乙事給予警告
,以及違規公佈私人信件內容部份給予警告。 您提到了兩次警告,卻未見任何實質的
公開的懲罰動作。 再者,您說已要求該版主公開道歉,卻遲遲未見該版主有任何動作!
本人強烈不滿!!! 顯見Dinafox並沒有當版主該有的風範。
其任版主時日已久,要說他不知道保護他人隱私這種網路常識,沒有人會相信!
若他真的不知道,您也該同意他不適任版主了吧!? 處理版務又無法秉公處理...
本人不是一定要其下台,本人只希望小組長對版主的違規行為不要有輕判帶過的情況!
版主和版友應是平等地位,且版主握有權利,應該被賦予更高的道德標準!
若他願意公開道歉,煩請您在該版公開警告乙次!
若他不願道歉,煩請您在該版公開警告兩次,並考慮其適任性!
(您說了,他有兩個可以警告的地方,這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如今他不願公開道歉,顯見他不認為他有錯,是吧?!)
期盼您能秉公處理,讓這件事儘快落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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