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_LifeJob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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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貴安 1、敝人僅是鄉民 不是很了解程序 不知跳過溝通程序 剛也是問了人 才知道要在這裡po文 我希望表達的內容 po在網創版上 也是為了網路創業的特殊性 錯過版主協商的期間 而在合併計劃上提出反對 實在非我所願 非強組務所難 2、其中, 有異議者於三日內回信與組務, 敝人覺得時間太短 未考量網創版的看文版友性質 錯過反應時間,實在抱歉 但其中,推文三日間有七位反對 反觀創業版(toberich的正面支持回應人數為1 其他是建議改名 不如反對者強烈 3、因不知規定 故今晚寫信給版主了 但未回 而smart1988 小組長二封回信強烈表示必須依時程合併 表明無溝通的立場 表示期程已定,不會再做改變。 作為一個組務,依規定辦理 並無可厚非 且來信將依時程辦理 既然呈級到小組長 故必須來此po文 懇請 群組長 判定 4、另外,既然,組務能了解 合併看板最重要的一項要素,並非人數或文章數,而在於「性質」, 組務並沒沒有計畫去動該板,原因在於其獨特性 網路創業版創立立意就不同了 在版規上第一條就明示了不同 我今天反對的原因在於其獨特性, 簡單說 網路產業化與產業網路化本質不同 既然本質與性質上有不同 卻立意要合併 就如同去買麵 點了牛肉麵不要 點了乾麵 付款要付二碗 但無形的東西卻時常有 今天客人網路買了a方案(也做出影像了) 客人又改要b方案 但客人卻只願付b的錢 今天網路創業的虛擬產業(網遊、雲端…等) 跟 實體產業網路化 明顯的就不一樣 為何組務不能了解 與保留網路創業版 附上15位反對者的意見 與我的意見 → qasdf:完全不認同 08/19 07:34 推 liaosankai:以後會在這邊看見問賣雞排的創業如何進行? 08/20 00:43 推 litthe:不認同+1 兩者看板屬性差異還是挺大,請仔細看看本板文章 08/20 10:27 推 XDboy:GambleGhost 這種版還可以活著 startup版卻要關掉? 08/20 23:09 → bhy:反對合併+1 08/22 23:48 → waldo870:很多 不只賣機排 還有喝的 暈倒 08/24 14:06 活動內容: 1、看板屬性差異還是挺大,可仔細看網創版的文章 現在無論何種事業都離不開網路 卻要把網路創業版合掉 請深思 3、保護網創版的特殊性 創業版的性質跟網創版的東西有差異 合併看板不一定有助於集中資源 對想網路創業的人是一大損失 網路的技術精進了多少 ptt上的朋友 覺得都一樣 那還是合併好了 連署結束時間: (1378540248)09/07/2013 15:50:48 Sat ----------支持---------- 1.waldo870 敝人以是一個鄉民,無從中得利 來源:42.67.91.113 2.kewang 兩版性質不同,反對合併 來源:220.134.3.53 3.qasdf 性質完全不同 來源:114.45.188.232 4.Odio 覺得不需要合併,差異蠻大的。 來源:122.118.48.174 5.kongyeah 網創怎跟賣吃賣衣的合併?不同好嗎 來源:210.186.56.201 6.nightmarelee 網路創業與傳產有本質上的差異! 來源:123.193.249.181 7.musou24 兩版文章內容、使用族群差太多了 來源:111.240.196.159 8.clickslither 網路與實體創業真的差很大 來源:219.71.75.139 9.ww 就像工作板分科技業與傳產一樣 該分 來源:114.34.219.135 10.aice911 網路創業跟實體創業有明顯不同 來源:123.195.181.133 11.ckfmp 支持! 網創版不等於創業版! 來源:123.110.234.154 12.cmcer 分開討論比較適合 來源:219.85.50.113 13.lTERRAl 實體資源跟虛擬資源的討論會差異很大 來源:36.231.235.186 ----------反對---------- ----------總計---------- 支持人數:13 反對人數:0 推 coburn:不該合併。網路產業化與產業網路化本質不同 08/25 13:12 剛加一加也有15位(不重覆)的反對意見了 我的意見 各位ppt朋友 大家好 本人非因故意反對 而是深感不妥 我代表以上六人加我七人表示反對看版合併 雖然我見過amy三次面 也跟amy大無任何爭議文 也許AMY忘了我 但基於以下理由反對: 1、看板屬性差異還是挺大,可仔細看網創版的文章 網創板的文章雖少 但有精深文章 且文章固定都有在發 討論內容應重質量 不是說駐板人數多就好 且比網創版人氣少的都能留,為何startup版卻要關掉? 一個月有三十、四十的文章耶 2、現在無論何種事業都離不開網路 卻要把網路創業版合掉 請再深思 "原網路創業版的版規 第1點. 在網創板發表文章請與網路創業或網路相關,非相關的議題請多利用 創業板toberich、攤販板stall。" 我也會看toberich,但toberich 吃的發文一堆 我基本上是很少看 而且講到 現在無論何種事業都離不開網路,兩板分野已無 2006 年那時分明, 看了實在無言 從2006年的網站到現在的網站發展了多少 如果ptt上的朋友 覺得都一樣 那還是合併好了 網路創業是趨勢 但實體開機排店混在一起 我實在深感不妥 現在無論何種事業都離不開網路 卻要把網路創業版合掉 我實在建議大家深思 3、保護網創版的特殊性 而網路創業 2000年泡沫化 從WEB1.0到2.0到3.0 到未來的發展 網路的技術精進了多少? 可以上網創版看 如果ptt上的朋友 覺得都一樣 那還是合併好了 "網創版上討論各種網路獲利模式、網路創業法規 架站問題 網路創業的新現象及趨勢 web2.0新興技術應用 及模式 分享創業經驗、資訊資源 團隊運作經驗、網路公司營運 討論網路服務的創新點子 人才和團隊的媒合...." 合併掉就少了網創版跟創業版的差異了 合併看板不一定有助於集中資源 對想網路創業的人是一大損失 4、合併看板有助於集中資源 方便使用者查找資料? 雖然我也是有二個都加最愛放一起, 但合併後 在網路創業這塊 並不方便網路創業的使用者查找資料 我支持可以合辦活動,但希望二個看版都在 我都不時在看網創版新站、跟網上有什麼新網站了 少了一個版 有助於集中資源? 但少了網創版專精的討論 我覺得對想網路創業的人是一大損失 5、創業版的性質跟網創版的東西有差異 就像創業版實體開店 開一間店賣機排一間最多到像1間麥當勞的店的量 但網路與資訊就似光子火箭,沒有瞬間的爆發力, 但是如果能正確地累積,將能不斷累積加速到無人能追的地步。 我能舉的例子,實在多到可以 不是說為用錢買個更快設備、軟體、流程或是拉一條比別人寬的網路就會勝出 『淺碟思考』是搞網路與資訊的最難克服的思考了 網路設備、流程、軟體、系統、網路、觀念、...都在高速變革,與日精進中 就像你會聊實體開店怎麼賣的版,也不一定能跟網路工程師聊美國矽谷的網路新創發展的 版 如果您有思考力的話,請投下您保貴的票 如果ptt上的朋友 覺得都一樣 那還是合併好了 5、畢竟創業版人數眾多,贊成合併的人比較多吧 如果網路創業版未來還留著, 我在網創版,每月招版聚一次 以示網創版友之 敝人以是一個鄉民,無從中得利, 今天在西門站剛下課,看到此公告 躲在小巷裡打出此文 利用沒什麼網路wcdma網路 貼了此文 沒想到連署 只要打五行… 最後,最重要的,群組長的信箱? 我想把與smart1988的通信轉給您,謝謝 作者: 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標題: Re: [公告] 看板合併預定期程 時間: Sun Aug 25 20:33:02 2013 詳細回覆請見 #1I6ThY8j (L_LifeJob) 我在這裡簡單回覆幾點: 一、你的連署發錯板,那裡是專門罷免板主用的連署板,有另一個普通連署板 二、該連署無效,因為沒有經過板務、組務溝通 我姑且一問,本人自詡盡心盡力,8/18寫信向三位板主協調合併事宜 startup板上亦有這封信件,信內明寫了三天內都可溝通 到了三天後的 8/21 仍然沒有任何人跟我提出任何意見 接著我於 8/21 當天發表合併事宜,直到要合併前的三天(8/25)凌晨再度發表期程 這中間沒有任何一人透過正常管道向我提出意見或請願 有的,只是一個票過無數程序的連署 原本我想,你們要在推文底下互相攻防是否要合併都是你們的事情 因為既沒有人來請願,也沒人來溝通,那麼組務繼續執行既定計畫應該是正常行為吧? 好吧,退一萬步言,開板尤須 50 人連署,難道 7 人能夠代表整個板嗎? 綜觀推文,支持合併的大有人在,公告文下也有人提案合併後改板名 這些也都是支持群眾啊,我想不應當無視 最後我想澄清一件事,合併不代表消滅 合併後無論是,抑或是板面上的文章,會「全部」移植到 toberich 去 說是消滅,我個人認為太嚴重了 ※ 引述《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我有在連署發起投票 反對看版合併 : 投票到九月七日 一日內就有7人反對合併 : 加上不重覆有14位的反對 : 我在版上PO的文章 不知您是否有看到 : 但您卻要在29日把看版隱藏與砍除 : 這個看版屬性不同 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 對網路創業上 也有不少的影響 : 若此版消失,可見未來影響 : 小則是失去網路創業的特殊性 : 大則失去創造台灣未來的阿里巴巴 : 懇請大大暫緩與三思 作者: 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標題: Re: [公告] 看板合併預定期程 時間: Sun Aug 25 21:14:14 2013 期程已定,不會再做改變。 我給過時間了,板主也看過信,推文的那些人也從未向我提過意見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在規定的期限過後還能自顧自的要求權利 我作為一個組務,秉公處事,我做的一切都完完全全按照規定辦理 我先寄信協商並率定時間,時間一到我公告給使用者知道,合併前又再提醒一次 反觀您,您無視板主,無視組務,逕自發起了一個連署要求組務按照連署結果辦事 先前我不願把事情說絕,但坦白講,您這作法難道不是賞了組務一巴掌嗎 再說,您能證明有人反對,卻也不能忽略有人贊成 您將連署文發表到汪踢板和科技板的事情我不是不知道 從那種地方找來原本並非創業族群的人來連署有意義嗎? 再者,這種連署是無意義的,沒有效力 你們有相反意見我可以接受,我也可以傾聽,我從來就不是一意孤行 但難道組務沒有給大家足夠的時間嗎? 8/18到8/24過了多久,中間還隔了兩個周末,太慢看到不成理由 現實中罰單遲繳、報到未到,難道可以用一句「因為太忙沒看到通知」就能了事嗎? 我盡了自己的義務與責任,做事也按照規定做 言盡於此 ※ 引述《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之銘言: : 1. 請問普通的連署版在那? : 煩請正確告知 : 2、 我相信您盡心盡力為版務、組務努力 : 我在網創版的8/18公告推文上 : 看見七個反對 一個同意 : 相信很多人比較慢看到,如我 在星期六看到 : 3、您打的是指跳過吧? : 我並沒有要跳過程序的 : 所以發起連署 也是表示14位的反對意見 : 大家都是固定時間來看版的 : 我相信到9/7 絕對不只五十個 : 4、合併不代表消滅 : 但網路創業版文章屬性不同 : 全部移植到 toberich 也不一定對網路產業的創業有利 : 畢竟內容與屬性上就如實體、網路與專業上 : 就如我版上文中所述的五點 : 懇請大大了解網創版的心聲 作者: 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標題: Re: [公告] 看板合併預定期程 時間: Sun Aug 25 22:10:06 2013 我啊...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麼講了 反正...家有家規,國有國法 合併案已經送上去了,也批核了,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已經多次表達了這件事 若即使如此您還是要繼續堅持,我也沒什麼話可說,也不想說,當然也不會阻止您 我只能請您不要再口口聲聲說非強我所難了 另外啊,只因為推文內反對人數多於贊成人數就要求組務順從反對意見 那麼這豈不淪為多數暴力? 那麼請您看看自己的文章底下,目前是兩位贊成一位反對 是否要我取這個結果來做結論? 就心理學角度來說,反對合併的人自認為被害者 在與論的壓力下,大部分贊成合併者因懼怕被貼上加害者的標籤多會保持緘默 但保持緘默並不代表他們的意見不是意見 沒發表意見也不代表他們的立場全部歸零不算 扯遠了,總之這麼申請已經批核了,8/29就會執行,以上 ------------ 說真的 反而我也真不知道要怎麼跟您溝通 批核了 也應該暫緩吧? 今天我po文 在該版上 表達反對意見 希望群務長 公道 但您的推文重表堅硬的決定 好像自己就是群務長 實在令人心寒 我已經多次表達了這件事的反對立場與表達網創版的特殊性 反而 今天有快10% 反對的聲音硬要合併 才是多數人的暴力 網創版自介 215人 反對佔快10% 創業版自介數快一千人 同意者0.1% 而且我只不是不信心理學 唉… 但我相信的是數字、統計、工程數學、程式上的證明 2:1 當統計樣本數過低 跟本無法參考 今天若延到二周 我相信會有更多的聲音 不論好壞 支持或反對 本來就該要有能判斷的能力 畢竟都成人了 而且網創版本來就有差異性 也是少數 重點是我今天表達的意見 請您三思 ※ 引述《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之銘言: : 貴安,關於這件事讓我出來說明一下吧。 : 首先,組務於 8/18 時便寫信致兩板共三位板主協商此事, : 您也將該信直接公布於貴板板上,因此這是無可爭論之事實, : 組務於信件內寫道請有異議者於三日內回信與組務,組務並未關閉溝通大門, : 於 8/21 時組務見無板主提出異議,因此認定協商結束,並開始準備合併計畫, : 今日 8/25 凌晨,因距公告滿一週僅餘 3 天,故組務再次公告合併期程出來, : 在這期間,從來沒有任何人寫信和組務溝通,也沒人在組務板發表意見過, : 後來有板友跑到錯誤的連署板去發起了未有規定的連署, : 試問,這項跳過無數道溝通程序的行為,究竟是希望表達什麼呢? : 我自認為組務已給予足夠的溝通時間,卻沒有任何人向組務反應任何意見, : 而在合併期程已定、申請文已出的情況下來記回馬槍, : 老實說,身為組務的我還真是不知所措阿。 : ※ 引述《dinos (守護神)》之銘言: : : 08/21 小組長 smart1988 公告欲將 startup(網創板)及 toberich(創業板)合併。 : : 但 startup 有七名以上的板友認為此舉不妥。 : 但也有板友推文認為合併是好事,且贊同者亦皆提出合理之贊同理由。 : : 先不論網路創業與其他方式創業的差異,startup 每個月有約二十篇不同於 toberich : : 的討論,應該還不算是使用率不彰,但翻閱組板所有相關規定僅只有一段「小組長得 : : 規劃合併或廢除」。 : : 有些看板間有一望即知的主題差異, : : 有些看板卻是非身在其中的人無法理解彼此間的巨大差異, : : 有些看板則是有寒暑淡旺景氣循環造成人氣的起落, : startup 為網路創業板,toberich 為創業板, : 組務眼中看到的主題都是「創業」,既然 toberich 名曰創業板,自能包含網路創業, : 況且觀察 toberich 的文章亦不乏創業途中採用網路手段者, : 要說網路創業板和創業板究竟有多麼巨大的不同,老實說組務真是看不出來, 網路產業化與產業網路化本質不同 : 但坦白講,組務從來也沒鐵齒地說自己多了解兩板差異, : 但既然組務給了溝通時間卻沒人循正確管道來向組務溝通, : 那麼其實在早前此案就以定論了。 : : 因此建議小組長是否能建立相關的規則讓板友有依循的根據? : : 例如 : : a 過去幾個月需在多少文章數以上 : : b 公告後幾週內需有板友成立連署且有效連署人數或板友連署人數在多少以上 : : c ... 等 : 合併看板最重要的一項要素,並非人數或文章數,而在於「性質」, : 人數和文章數為第二考量,相關例子在我所管轄的兩個小組內很多, : 最為明顯的例子,便是 Life_Job 轄下的 FiremanLife 消防板, : 若單用人數和文章數去區分,該板早就廢了, : 但組務並沒沒有計畫去動該板,原因在於其獨特性, : 根據 #1I1vxxS1 (About_Life) : 8/11 GeminiMan □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 一、看板相關 : 4.不開 Anti 類看板,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板。 : 組務是秉持著這一條信念在規畫合併的。 : 但不管如何,敝人認為組務能做的都做了,現在既已公告合併,便全照公告之期程進行。 : 本案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06.200 ※ 編輯: waldo870 來自: 175.181.106.200 (08/25 23:07)
1F:推 smart1988:未來的創業板將會開放新的TAG予網創 另外,合併與否不 08/26 00:02
2F:→ smart1988:是單單用人數決定的,不然跟多數暴力沒兩樣,我在信內已 08/26 00:03
3F:→ smart1988:經把我的想法都寫出來了,而三天內既然有人反對,那麼為 08/26 00:03
4F:→ smart1988:何沒有任何人來信溝通?這證明與時間長短無關 08/26 00:04
5F:→ smart1988:因為我個人秉持著有問必答的態度,所以又推了這一串,加 08/26 00:04
6F:→ smart1988:上前兩封信,事不過三,同樣的想法我不會闡述第四次 08/26 00:05
7F:→ smart1988:本案同上篇,結案。 08/26 00:06
8F:→ waldo870:若與時間長短無關 為何都有不少反對的聲音? 08/26 00:59
9F:→ waldo870:今天我寄信給您溝通,但您以強硬立場與時間來反駁我 08/26 01:00
10F:→ waldo870:我到是覺得網創版相較是弱勢,網創版友自介者215人 08/26 01:06
11F:→ waldo870:反對聲音就快10%,創業版友自介快1000位了 08/26 01:08
12F:→ waldo870:我相信陸續會有人反對的聲音,當然也有支持的 08/26 01:09
13F:→ waldo870:今天您無法反駁我說網創版的特殊性,三封信都以期程為由 08/26 01:11
14F:推 uiopmail:我支持waldo870 沒有人寫信 不代表大家知道且樂見合併 08/26 01:12
※ 編輯: waldo870 來自: 175.181.106.200 (08/26 01:14)
15F:→ uiopmail:知道有人反對還執意合併才是暴力 08/26 01:12
16F:推 smart1988:不在規定的時間內表達意見,卻在計畫完成前疾呼停止 08/26 01:13
17F:→ smart1988:這算良好的公民行為?  08/26 01:14
18F:→ smart1988:組務行事從來都是公開的,凡是亦按規定走,組務都遵守規 08/26 01:15
19F:→ smart1988:訂辦事了,沒道理使用者可以圖方便 08/26 01:15
20F:→ smart1988:另外你的發文標籤用錯了,已改正,但既已結案,組務就不 08/26 01:18
21F:→ smart1988:再回應,我只說一句:這是合併,不是消滅。 08/26 01:19
※ 編輯: waldo870 來自: 175.181.106.200 (08/26 01:59)
22F:→ waldo870:我們也是反對合併,才出聲的 08/26 02:01
23F:推 GetDream:我是網創人(真在創業的人),我反對合併 08/26 15:52
24F:→ GetDream:若組長明知該板板友閱板頻率不是太高確定出三天這種期限 08/26 15:53
25F:→ GetDream:用以說明自己是尊重公民權益及程序的,我個人認為不妥 08/26 15:53
26F:推 GetDream:toberich板對網創的價值很低,而網創板是一段時間我會來 08/26 15:56
27F:→ GetDream:看的. 08/26 15:56
28F:推 kongyeah:知道有人反對還執意合併才是暴力 而且不知道潛在用意... 08/26 23:15
※ 編輯: waldo870 來自: 175.180.65.6 (08/27 02:59)
29F:推 NaoGaTsu:程序就是程序,小組長依規則做事,上面也核準了,代表小 08/27 22:39
30F:→ NaoGaTsu:組長不是一意孤行。總之,小組長辛苦了。 08/27 22:40
31F:→ kongyeah:好一句不再回應 心中有鬼吧 呸! 08/29 21:32
32F:→ thismy:2013 修訂版 v2.0 組規應該是不溯及既往.... 08/30 01:12
33F:→ thismy:而且還寫"是單單用人數決定的" 意思是不管別人怎麼反對,小 08/30 01:12
34F:→ thismy:組長怎麼決定就怎麼做,對吧.... 08/30 01:12
35F:→ thismy:錯字,是「而且還寫"合併與否不是單單用人數決定的"」 08/30 01:13
36F:推 NaoGaTsu:經查,其實不開相關性高的看版這一條組規在2002年就有了 08/30 10:44
37F:→ NaoGaTsu:所以其實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 08/30 10:44
38F:→ NaoGaTsu:About_Life中有過去舊組規。 08/30 10:45
39F:推 GetDream:該板是已經存在的既存事實,現實就是小組長有權無視任何 09/01 22:58
40F:→ GetDream:意見逕自關板,現況就是這樣 09/01 22:58
41F:→ GetDream:至於2002年後為何該板被准許開板,那是另一個問題 09/01 22:59
42F:→ GetDream:但反正這邊講什麼都無法動搖父母官的心意,所以就這樣吧 09/01 22:59
43F:推 NaoGaTsu:小組長是有權。針對此現況,不問一下群組長如何改善嗎? 09/01 23:00
44F:→ NaoGaTsu:再說,S小組長也有釋出溝通期,並無無視任何意見吧? 09/0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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