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61061 (ㄟ逼西)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公告] Bank_Service版申訴案件後之建議。
時間Fri Dec 22 02:11:21 2006
我的判決僅以申訴人之申訴重點,
版主公開信件內容作為判決依據,
今天申訴人以此重點申訴,
所以我認為版主並未達到違規標準。
倘若今天申訴人重點為檢舉身分遭洩漏,
則判決立場自然有所不同。
也由於保護檢舉人之身分,也已發出本討論文章原文,
向版主提出建議,並已私下強調要求作出改善。
至於我的職業,基本上跟法律毫無相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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