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krps (RongRong)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 不服biker版主AreLies判決
時間Sat Mar 14 08:24:21 2026
看板名稱:bike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公告] 多人水桶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iker/M.1773331076.A.F65.html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我寄的:
https://meee.com.tw/C2REbGR
板主回應:
https://meee.com.tw/aVCKuHF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iker/M.1773298632.A.91E.html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Ptt 作為一個討論的地方,自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板主在機車板直接把其中三大
廠牌之一禁推,自然是不合理。該規定過於一刀切,可能限制一般車友正常討論之權利。
但鑑於板上網軍猖獗,板主也是以'有莫名帳號持續在選購文章中以大量光陽作為選項
隨便加其他品牌機車實則討論為主'為理由來推行規定,因此我建議限制該廠牌討論數
量為一台作為規定,希望在制止網軍的同時,有限地維持使用者的討論自由。
可板主居然只以'全站上次推發文紀錄三個月前'為由指控我為網軍,並非以我以往推發
文內容來判定,行為極度不專業。再加上,我在私訊也有提及規定不合理的地方,假使今天
有人因為在選購文中大量以A廠下車輛作為選項而被判定為網軍,是不是隨便多個路人
發文再分別以大量B廠或大量C廠作選項也能判定為網軍?到時候板主可一視同仁去執法?
而板主回應我私訊內容毫無重點,單以一句毫無邏輯,stfu作結語,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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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86.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RelaxEnjoy/M.1773447863.A.F15.html
1F:推 aika5512308: 從開始禁光陽的時候就一群先烈犧牲了,現在桶的都是 03/14 21:44
2F:→ aika5512308: 異己,現在又桶人,懶得去跟板a辯了,該講的都講, 03/14 21:44
3F:→ aika5512308: 看看這一串申訴文 03/14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