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檢舉] Andy5438於組務版推文違規
時間Thu Nov 27 17:39:20 2014
檢舉人:redmj110
被檢舉人:Andy5438、NKB285
英文板名:L_TaiwanPlaz
檢舉訴求:
1.Andy5438於看板L_TaiwanPlaz違反組規看板違規行為之細項
懇請組長行使看板板主之權利義務,予以適當懲處
2.倘若Andy5438
"原封不動.一字不漏"代NKB285推文,
則(1)Andy5438推文前未檢視該推文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代推違規推文,應予以適當懲處。
(2)NKB285被水桶後仍無悔意,重複酸人,應加重處置。
檢舉內容:
1.表示申訴/檢舉版主為發表笑話、並暗示他人無羞恥心與道德感
2.酸人在家閒閒的宅宅、無業遊民、米蟲字樣
以上2則連續不當推文事實已違反組規第二條第四點之規範:
二、發文/推文規範
(4)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違規文章:
1.
● 1484 411/25 talk520 R: [申訴] 台中版主NKB285不當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KTA86OE (L_TaiwanPlaz) [ptt.cc] Re: [申訴] 台中版主NKB2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6929798.A.60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
┌─────────────────────────────────────┐
│ 文章代碼(AID):
#1KTetvXU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NKB285 水桶一週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7055737.A.85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93 m 11/27 talk520 □ [公告] NKB285 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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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之所以是好人,
是因為他總是縱容別人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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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5.12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7081165.A.38F.html
※ 編輯: redmj110 (61.224.95.120), 11/27/2014 17:48:31
※ 編輯: redmj110 (61.224.95.120), 11/27/2014 18:34:42
1F:→ qqlove520: 請小組長明鑑 該帳戶之訴求 既然A板主是代N板主推文 11/27 18:47
2F:→ qqlove520: A板主如果任意加諸個人意見就非n板主原本想要傳達之意 11/27 18:47
3F:→ qqlove520: 然檢舉人卻未經求證便將自身想法任意解釋來提起檢舉 11/27 18:48
4F:→ qqlove520: 望小組長 勿聽信片面之詞 還給台中板主公道 11/27 18:48
6F:→ qqlove520: 煩請小組長重新審視 11/27 18:50
7F:→ qqlove520: 站規既有規定但該帳戶使用人卻不斷違規 可見其心 11/27 18:51
8F:→ qqlove520: 然小組長卻僅以警告一次處罰 望小組長再次審視加重處治 11/27 18:55
9F:推 goodman: 就算是代推還是得對推文負責 不能用代推當理由就想免責 11/27 20:19
10F:→ goodman: 而且小組長說 若處分期間內有對於台中板"其他"申訴案 11/27 20:23
11F:→ goodman: 其他案件N板才有回應權-可由A板統一回應 上面的公告文 11/27 20:25
12F:→ goodman: 卻還找代推 那水桶完全沒有意義 11/27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