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d1121 (小雞雞)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問題] 組規第4條 板主拒收溝通信 怎麼辦?
時間Sun Apr 20 10:38:26 2025
※ 引述《TonyQ (得理饒人)》之銘言:
: 我看起來你有寄信,他也有回信,
: 請問哪部分有影響到您的申訴?
: 我看不出您的申訴標的。
: 單純個別板務如果沒辦法聯繫,可以舉證的前提下,
: 得直接視為已經聯繫,進行申訴,
: 若需板務說明再由組務這邊要求其說明即可。
: 板務放棄板務的回應權力,不會因此不構成申訴要件,
: 這個組務這邊會酌予判斷。
: 板務如有想法而不願意透過站內信回應,
: 在不影響版友權益的前提下也不構成違規。
: 以上簡要說明。
1. 針對板主拒收溝通信部份
經小組長裁定板主拒收板務溝通信 視為
板主放棄回應權力
申訴人可免溝通 逕自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這點我沒有異議
2. 針對小組長提出「我看不出您的申訴標的」部份
依據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
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
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a) 看板違規行為
檢舉權 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力
b) 看板違規行為
認定權 是站規賦予板主的權力 板主亦有
責任與
義務處理檢舉案件 (
註)
註: 依據 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第一條 第1款
「板主有
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
不當之
文章需儘快處理。」
本人依據站規賦予的看板違規行為檢舉權 向板主提出檢舉案
板主自有「責任」與「義務」進行處理 若有來不急處理 應說明理由 並 提出處理期限
若板主有
不說明 、
不回應 的情形
本人認為板主 有違 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的疑慮 應向小組長提出申訴案
由 小組長 監督並認定 板主在看板管理上 是否有不當的情形 並要求修正之
3. 至於 BlueBird5566 控訴我「一封一封寄信詢問板主群處理進度」部份
首先板主 ubcs 在下列檢舉案推文說明
#1d-sg2KH (GossipPicket)
推 ubcs:
一篇限檢舉一位 04/15 11:58
如果
一篇文章下有多位使用者推文違規 就必須分案提出檢舉 同一篇文章有多件檢舉案
在無法保證 板主有一致性的判決結果 或 板主是否有跳過不處理 的情形
在未明定相關規定「是否可併案提出溝通信」的條件下 為避免日後提出申訴案有爭議
所以 參考過去板務處理習慣 一檢舉案 一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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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gust2006: 今天我已專責處理你檢舉的全數水桶4/ 223.141.199.81 04/20 13:39
2F:→ August2006: 12~4/19完成,不知閣下是否滿意?! 223.141.199.81 04/20 13:39
3F:→ quid1121: 辛苦了~ 1.173.164.153 04/20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