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ans (雙院冠軍...)
看板Law_Baseball
標題Re: 想說
時間Fri Jul 29 23:33:26 2005
※ 引述《vicacid (又想又不想...)》之銘言:
: 等我回去的時候還想要有棒球可以看啊啊啊啊......
話說第一次簽賭案後
那時人不是很少嗎
好想是案發後兩年後的明星賽
在舊台北球場打的
人超少的
也不用買票
只要捐一點點錢就可入場
我跟同學三人才給三百塊就進去了
還拿了一堆禮物
那年我記得是林仲秋拿全壘打王加mvp.....
非常哀傷的一場明星賽
所以之後聽說進場要排隊時,我還傻眼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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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205.73
1F:推 bebtib:好懷念可以不用佔位子躺著看球的時光 XD140.119.136.112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