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n387 (呱呱)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 3年之內開3次刀 女律師轉當司法官
時間Sat Apr 16 19:58:05 2011
3年之內開3次刀 女律師轉當司法官
更新日期:2011/04/16 09:46 記者羅印?/台北報導
廿七歲的林于捷,四年前發生重大車禍,療養期間受到醫師的照顧與鼓勵,決定放棄律師
執業機會,投入司法官考試,只因「司法官是社會的醫生」。她的努力沒有白費,結果去
年順利拿下司法官特考榜首。
林于捷昨天出席考選部「公務人員特考榜首」座談會,大方分享準備考試的心路歷程。她
說,自己個性活潑,比較適合當律師,前年也考上律師特考;但因為一場車禍,她在三年
內開三次刀,從此改變念頭,想幫助更多的人。
林于捷說,住院的時候發現,能幫助別人是最美好的事,「因為我也曾這麼需要別人幫助
」。她回想當時,曾無助地跟醫生說,她這輩子不可能從醫,沒有辦法幫助很多人,但醫
師安慰她:「司法官是社會的醫生,很多人也需要妳」。於是她下定決心,要當一位維護
社會正義的司法官,而非「拿錢辦事」的律師。
曾任空姐的李宇茜是去年鐵路特考行政類榜首,她說,兩年的飛行生涯,時常熬夜又有時
差,「實在太操了」;父母都是公務員,也很鼓勵她轉公職,她認為「沒有工作值得犧牲
健康」,於是毅然放棄高薪,未曾後悔。
今年五十二歲的孔慶國是這屆「最年長」的特考狀元。兩年前他在民間企業擔任年薪百萬
的研發主管,但在公司遭遇金融海嘯時被資遣,「五十歲的人,真的很難找到工作。」最
後,他憑著紡織業廿年的經驗,順利考取紡織工程類榜首,「不想再回民間(企業)了」
。
去年才從警專畢業的蔡翔宇,以廿一歲成為最年輕的榜首。他表示,受到父親擔任義消的
影響,從小立志成為消防員;準備考試期間壓力很大,放假幾乎都在念書,最感謝的是警
專多年的栽培與訓練,終於讓他圓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6/2/2pxf7.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212
1F:噓 Matsui:純噓「拿錢辦事」,如果不是記者自己亂寫,那這位林小姐 04/16 21:21
2F:→ Matsui:實在是太自以為是了 04/16 21:21
3F:推 cyora:看到「拿錢辦事」我也不是很高興 04/16 21:23
4F:→ cyora:不然請她不要領薪水好了 04/16 21:24
5F:→ Eventis:「那種」意義的"拿錢辦事"好像有違律師倫理.....0.0" 04/16 21:30
6F:推 Fideism:她說的也沒算全錯啊 律師也不盡然都非不拿錢辦事的耶XD 04/16 21:30
7F:→ Eventis:如果拿錢又不辦事的話真是罪大惡極.....:p 04/16 21:31
8F:→ Eventis:不完全給付啊!不完全給付!!!!!!!!!!!!! 04/16 21:32
9F:推 Fideism:重點是辦成了什麼事 而不是辦事而已 辦的事與報酬對比到底 04/16 21:33
10F:→ Fideism:是物美價廉 還是物不美價也不廉 也是可以去檢視的XD 04/16 21:34
11F:→ Matsui:她講的拿錢辦事是說為了錢泯滅良心幫壞人辯護 04/16 21:41
12F:→ Matsui:這是一般人的似是而非印象沒錯,怎麼連法律人自己都這樣說 04/16 21:42
13F:→ Matsui:法官也有陳榮和等人不是嗎? 04/16 21:42
14F:推 Fideism:"自己個性活潑,比較適合當律師"VS "不當拿錢辦事的律師" 04/16 21:46
15F:→ Fideism:這兩句話如果從同一個人的嘴中說出 沒有矛盾嗎 04/16 21:46
16F:→ Fideism:我猜她應無太多工作經驗 搞不好活到27年第一份工作就是進 04/16 21:47
17F:→ Fideism:司訓所受訓(之前都在準備考試) 對許多職業都是以"感覺"或 04/16 21:48
18F:→ Fideism:"社會既定印象或偏見"來定義 而非以"工作經驗"來定義 04/16 21:48
19F:→ Fideism:就我來看是沒必要過分看待這些人的話啦XDD 04/16 21:49
20F:→ Fideism:個性活潑與否或拿錢辦事與否為何是適合當律師的判準? 04/16 21:51
21F:→ Fideism:搞不好她自己都搞不清楚XDD 04/16 21:51
22F:→ mattaus:此人也當過律師,難道是經驗談? 04/16 22:08
23F:→ Matsui:她講的話其實都蠻像高中生,另外,要當社會的醫生,應該是 04/16 22:09
24F:→ Matsui:從政吧,學學孫文啊,當司法官醫得了什麼? 04/16 22:10
25F:推 AREOUL:覺得她講話像高中生+1,認為司法官可以維護正義,想法會 04/16 22:18
26F:→ AREOUL:不會太單純了?就像前幾年有位學測榜首跟記者說要填台大 04/16 22:19
27F:→ AREOUL:法律系,因為她想當久利生公平...囧 04/16 22:19
28F:推 Legolasgreen:維護社會正義的司法官...............(攤手) 04/16 22:23
29F:推 JackeyChen:文章每一段都是戰點 XD 04/16 22:24
30F:推 Fideism:維護社會正義 宇宙超人? 04/16 22:27
31F:推 J98:真逗趣 04/16 22:32
32F:→ tort:司法官不也拿錢辦事不然幹嘛領薪水 04/17 06:21
33F:推 feelnopain:林小姐說得好!!! 04/17 12:52
34F:推 hehehaha:推文真有趣,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04/17 12:57
35F:推 Hitotsubashi:XD 04/17 15:31
36F:推 showwisdom:加油!共勉之^^"~ 04/17 19:47
37F:→ georgeko:拿錢辦事(斯斯?)的反義有三種 04/17 22:20
38F:→ georgeko:拿錢不辦事,不拿錢也不辦事,不拿錢還辦事 04/17 22:20
39F:推 johochula:真的能幫人的是律師還是法官?? 法官是被動的 律師是主動 04/18 00:10
40F:→ changchunlun:從年紀算起來 她似乎沒當過律師 在醫院的時間比較多 04/18 01:36
41F:→ georgeko:沒事算人家年紀幹嘛,倚老賣老嗎 04/18 09:30
42F:→ georgeko:唸法律的人不會就事論事,只會拿別人的年紀資歷做文章 04/18 09:31
43F:→ georgeko:在醫院待是可以拿來講的嗎,有點格調好不好 04/18 09:33
44F:推 lukehong:我覺得律師幫的人不會比較少 尤其是local小百姓的案件... 04/18 09:36
45F:推 angelalei:個人覺得積極主動的律師,比被動分案審理的法官 04/18 10:14
46F:→ angelalei:更能"幫助"到需要受幫助的人 04/18 10:15
47F:→ amurorei:林小姐說這話真有意思,公益律師和提供法律扶助的律師不 04/19 12:04
48F:→ amurorei:是律師?那那些為了結案對當事人和律師無所不用其極軟硬 04/19 12:04
49F:→ amurorei:兼施連拉帶哄的法官又該算甚麼?偵查中的王者就更別提了 04/19 12:05
50F:→ changchunlun:g大 算別人的年齡 有代表什麼嗎 只是想問當事人是否 04/23 00:09
51F:→ changchunlun:真的在事務所待過 還是一直在準備考試?如果是後者 那 04/23 00:10
52F:→ changchunlun:沒真的做過 卻做這種結論就比較欠缺說服力 反正已經 04/23 00:11
53F:→ changchunlun:有人代澄清了 這事也不必再談 但您這樣板著臉 我也不 04/23 00:12
54F:→ changchunlun: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是不是我也被倚老賣老到了? 04/2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