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oletjoe (violetjoe)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想考律師 請大家給我建議
時間Sun Jul 17 01:35:19 2011
我本身是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的財政稅務系畢業
後來轉考中央大學經濟系
在近兩年因為遇到一些官司上的事情(屬公訴罪)
官司一纏訟就是兩年(偵查庭) 一直到最近才到一省
當然是可以在上述 但因為我還不知道結果(還沒收到判決書)
在遇到這些種種事件之後 我真的覺得法律是很重要的工作
所以想轉念心理學及法律的東西
想考律師 當然我知道這並不容易 而且我過去的主修都不是法律
但我真的很希望可以當一個專業的律師 甚至是說有職業道德的
我想請問在板上的前輩們可以給我些什麼意見 要補習嗎?還是應該買書來念
應該先去念個研究所(法研所) 還是直接投入律師考試
請大家給予我多多意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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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38.104
1F:推 braveryhyde:那你生病後會想當醫生、買房子會想當設計師、建築師? 07/17 01:44
2F:→ bkfh44:應該要看你的個人目標吧?以考上為目標就修學分準備考試! 07/17 01:52
3F:→ bkfh44:至於補習買書,國考版資源豐富,你會在那裡找到適合你的資 07/17 01:54
4F:→ bkfh44:訊 07/17 01:54
5F:→ zoonead:要考律師 要先修法律學分才能考 07/17 10:23
6F:推 ROCKMANX6:再來不是聽說要修改應考資格? 07/17 11:01
7F:推 Puma5566:從國考版就可以看出很多人剛接觸到法律會覺得很有趣(尤其 07/17 17:06
8F:→ Puma5566:刑法)..所以投入國考..但再深入下去.卻會發現不如想像中 07/17 17:07
9F:推 migu8517:"聽說"不久之後律師限法碩畢業,法官在之後也會跟進 07/17 21:50
10F:→ migu8517:我剛開始碰法律時覺得好痛苦,但是接觸到實務後變開心了 07/17 21:53
11F:→ ROCKMANX6:律師限法碩畢業那個不會改,但是拿學分取得資格好像要改 07/17 22:09
12F:→ aeolusleo:我之前有打去考選部問過,暫時沒有改資格的打算... 07/17 22:37
13F:→ aeolusleo:rock 兄你聽到是改成如何呢? 想再去確認一下@@a 07/17 22:38
14F:→ ROCKMANX6:聽說是有打算102年之後把無法律學位用學分方式報考的規 07/17 22:47
15F:→ ROCKMANX6:定取消。 07/17 22:48
16F:→ aeolusleo:意思是102後只有法律系能考?還是開放資格,大家都能考了? 07/17 23:19
17F:推 ROCKMANX6:如果有改,就是只有法律學位可以考,科法所也可以考。 07/17 23:43
18F:→ aeolusleo:呃,那之前取到資格的就沒用了嗎? 會不會有緩衝時間呢? 07/18 12:37
19F:推 susustar:先把錯字改掉 去修律師學分 然後再考個10年玩玩 07/18 16:45
20F:推 ROCKMANX6:之前有的我想會有緩衝時間吧!不確定。 07/18 20:36
21F:→ aeolusleo:冏...可以等我考上再改嗎 XDDD 07/18 21:33
22F:推 Zanthia:單純來響應一樓! 07/19 00:41
23F:推 santababala:一樓和樓上的,..不過這種想法真的是很多人的一生的轉 07/19 02:53
24F:→ santababala:折阿,.. 07/19 02:54
25F:推 vicell0513:那時候董保城先生來學校的演講,只有說到目前考試院的 07/19 15:13
26F:→ vicell0513:政策不會改。但有提到立委有要把20學分拉到40學分.... 07/19 15:15
27F:→ vicell0513:以上是半年前聽到的,有沒有變不知道(因為讀科法所,大 07/19 15:16
28F:→ vicell0513:家都很注意國考資格) 07/19 15:16
29F:推 ROCKMANX6:學分的規定只是考試規則,不需要勞動到立委就可以改。 07/19 19:29
30F:推 aeolusleo:看來只有工程師最好入門了....幾乎沒門檻 >"< 07/19 19:30
31F:→ aeolusleo:請問rockmanX6 ,可以從哪得知這方面的資訊呢?? 07/19 19:50
32F:推 ROCKMANX6:你有刑案,未必能夠符合考試資格。 07/19 20:09
33F:→ aeolusleo:咦..?我沒刑案啊(幼稚園時偷掀女生裙子應該沒被發現>.<) 07/19 22:00
34F:推 ilove56:司法官不要犯內亂外患這種前科 還是能考吧? 07/19 22:03
35F:→ ROCKMANX6:抱歉,我以為你文章說的案件,你是被告。 07/19 23:23
36F:→ ROCKMANX6:再抱歉一次,我誤認你是原PO。你可以考沒問題啦! 07/19 23:23
37F:推 aeolusleo:ROCK兄太客氣了,這只是小事^^a..(開始拜拜不要改制XD) 07/20 12:09
38F:→ playhome:原來我妹的裙子是你掀的~~你等著 07/20 18:43
39F:→ aeolusleo:305 ? 07/20 21:31
40F:推 ixixet:中央本身就有兩個法研所了(產經和法政...) 07/2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