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專利律師的價值
時間Tue Oct 4 19:13:55 2011
最近聽說有人在推台灣的專利界也要有美國的PATENT bar.
也開始有人同時拿律師與專利師兩張牌出來接案,不過總得來
說還不成氣候.
大家覺得同一人身上這樣的配置會有價值嗎?可以用來有效
PK智財法院的2人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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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1
1F:→ forman:以卵擊石 10/04 23:03
2F:推 ChrisBear:華碩嗎= =? 10/04 23:33
您在說甚麼?
3F:→ cynthia1123:賺文章數?? 10/05 01:29
我是很認真的在問,且是看到前面一堆說有很多律師沒飯吃的怨嘆.
4F:推 alanpc:智財法院的2人組?那是什麼? 10/05 22:44
5F:→ alongdean:法官+技審官? 10/06 13:28
其實是受命法官與技審官做鑑定報告,鑑定報告做出來給合議庭後,
印象中技審官就比較沒什麼事了.
6F:推 youshould:律師+專利師? 10/07 12:42
看到有一間很大的事務所有人名片上這兩師的頭銜都寫.
7F:推 jack10630:有些律師的專利師證照是在過渡期中換的阿~跟現在用考的 10/07 16:19
8F:→ jack10630:還是差很多(以前面試時問到的) 10/07 16:20
當時是專利代理人吧,這種不懂技術純法律背景的人,不在本文討論
之列.我指得是真的有技術背景,就像某些科法所出身的律師.
※ 編輯: submachine 來自: 140.112.158.226 (10/08 10:34)
9F:→ RobertAlexy:大事務所的專利師執照很多是用換得 10/08 14:03
10F:推 StarCatcher:推樓上+1 09/28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