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akund (kundera)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又一個遭退實習訓的案例
時間Thu Jul 5 07:15:55 2012
某友人在某事務所實習滿快五月時
主持律師拿出契約(實習前未告知要實習需簽約)
要求該友人簽立定期雇佣契約至少一年
該友人婉拒後
指導律師即拒絕出具實習期滿之函文給律訓所
而致該友人需重新尋覓指導老師、重受實習訓五月
上案例,該道長如果真有能力不足、不堪任受雇律師之情事
主持律師又怎可能要求他簽立綁約的賣身契
把此掛爆出來
不知會導致同道更驚恐而忍受這種主持律師的行為
還是大家會想揭穿這種主持律師呢?
聽聞友人如此陳述,我只能說:實習律師真的是遭人任意宰殺的羔羊阿....
據說20期第一梯有道長於結業典禮反映找不到指導老師
或許這掛出來以後
指導老師們更拿翹了......唉
我們不是法律人嗎?卻連自己權益都沒辦法捍衛
另外,請同道不要站內信詢問是哪家事務所
因當事人表示絕對不願意公開此事務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0.49
1F:推 beyondthee:要看是月薪多少的賣身契呀 例如15萬月薪 何來賣身? 07/05 07:32
2F:→ beyondthee:但如果強迫簽下3萬元一個月 可能就算賣身 對吧@@?? 07/05 07:32
3F:→ jsports1:全聯會不是每個月都要實習律師繳交實習調查表嗎?這種情 07/05 08:16
4F:→ jsports1:形應該可以要求至少要認定前面四個月的實習是有完成的吧 07/05 08:16
5F:→ jsports1:當然如果連前幾個月的互動都有問題的話 就另當別論了 07/05 08:17
6F:→ ROCKMANX6:去全聯會申訴即可。很難想像律師連自己權利都不懂得保護 07/05 08:35
7F:推 Balders:這未免太惡質了 07/05 08:37
8F:→ ROCKMANX6:不願意公開跟站內信詢問基本上不互斥吧? 07/05 08:39
9F:推 AhUtopian:這種一定要去全聯會申訴的呀... 07/05 09:11
10F:推 Funny0905:這一定要去申訴的啊 07/05 10:01
11F:推 inthesky71:實習律師供過於求的市場下 以後這類情形會不會越來越多 07/05 10:28
12F:推 jason7223:月薪一百萬也是賣身,就不想繼續待,跟價錢何關= = 07/05 10:34
13F:推 dnoteb:我也搞不太懂為啥要堅持不留一年?...訓練你也是希望能有些 07/05 10:39
14F:→ dnoteb:回饋,這樣很合理吧?.... 07/05 10:40
15F:推 beyondthee:我也是這樣覺得 除非薪資不合理 不然再綁一年也還好吧 07/05 10:44
16F:推 jsports1:光是不續留就不給實習證明這一點 就讓人不想留了吧? 07/05 10:46
17F:→ jsports1:實習也一樣是拿了錢在工作的 何來回饋與否的問題? 難 07/05 10:47
18F:→ jsports1:道還真的要謝主隆恩感謝事務所肯收個菜鳥嗎? 07/05 10:47
19F:→ beyondthee:也是啦 如果是事前講好就還OK 但若是期滿才突然發難 07/05 10:48
20F:→ beyondthee:似乎有點突襲性的味道 07/05 10:49
21F:推 gadoma:除非當初面試時有說好...不然實習沒有義務要續留吧 07/05 11:37
22F:→ alawyer:不具名的指述....這個....嗯.... 07/05 11:53
23F:推 windshadow:這還用問囧當然是開的薪資不合理或所內環境不適合, 07/05 12:31
24F:→ windshadow:所以才不簽1年...如果薪資很高環境不錯還會拒絕嗎 07/05 12:31
25F:→ windshadow:光看拒絕簽約就退實習就知道所內環境跟薪資怎樣了吧 07/05 12:33
26F:推 itski:有時候留不留不光是薪水問題吧 老闆的品行也很重要.... 07/05 12:47
27F:→ itski:很多問題都要進去做個一陣子才會發現吧 07/05 12:47
28F:→ preattyall:資方市場不意外 07/05 12:57
29F:→ preattyall:外行領導內行的政策後遺症 07/05 12:59
30F:推 lightfood:跟律師公會具體申訴後還是有機會可以過,不用老闆簽名也 07/05 13:06
31F:→ lightfood:OK 07/05 13:06
32F:推 cyora:當初面試時難道都沒有談到這些問題嗎? 07/05 16:00
33F:推 dnoteb:實習一樣是拿錢工作 老板也一樣有給薪水..同時有些好的老闆 07/05 20:58
34F:→ dnoteb:還必需花心力去教...這樣的情況下...不能要求訓練完續留一 07/05 20:58
35F:→ dnoteb:年?....我想...對某些真的全心在教培養實習律師當自己助手 07/05 20:59
36F:→ dnoteb:的前輩來說...應該不可能是抱著做公益的心態來付出... 07/05 21:00
37F:推 dnoteb:當然 以不續約退訓..不管有無事先講 都是不對的... 07/05 21:11
38F:推 Bumei:申訴?請先公布一下公會實習律師申訴遭懲處的案件例證吧。 07/05 21:19
39F:→ Bumei:這是憲法基本權,老闆到底是哪裡吃虧了?去別的行業比一下吧 07/05 21:21
40F:→ Bumei:開業本來就要承擔風險,所以老闆應該惜才,惜才用這種方式 07/05 21:23
41F:→ tort:那一行新手不用人教 用教人這種理由凹人跟本不應該 07/05 21:24
42F:推 dnoteb:別的行業在訓練的時後大多都簽好幾年的(ex.公務員... 07/05 21:25
43F:→ tort:僱實習律師都沒幫你賺錢沒幫你做事?老闆也才付多少錢 07/05 21:25
44F:推 Bumei:難怪人家要走!沒錯,各行各業新人都是要人教的。所以價格已 07/05 21:26
45F:→ dnoteb:這跟風險無關吧....連seven做不滿三個月都還要扣訓練費了.. 07/05 21:26
46F:→ Bumei:經被事務所壓很低了耶。 07/05 21:26
47F:→ dnoteb:如果以有薪水來看的話...(無薪的XX老闆不算)... 07/05 21:27
48F:→ dnoteb:實習律師大部份時後還比不上助理..而且現在很多助理也都要 07/05 21:28
49F:→ tort:真的有把實習律師當徒弟看的有多少 真正的心態是找廉價勞工吧 07/05 21:28
50F:→ Bumei:本案是做快滿實習才因為不想續約被..跟訓練三個月不一樣吧 07/05 21:28
51F:→ dnoteb:擬狀...還不須要教...恩...純粹個人看法..不用理我 07/05 21:29
52F:→ Bumei:以前在某大型咖啡店打工時,他們訓練時數跟工時是分開的。訓 07/05 21:29
53F:→ tort:真的有心教有把人當"徒弟"看 別人不會不知道到時只怕趕不走 07/05 21:29
54F:→ dnoteb:啥訓練三個月= =?...我講過了...這樣是不當連結 不對的! 07/05 21:30
55F:→ Bumei:訓練時數是教你專業知識,工時還是會教你工作跟有人帶你啊! 07/05 21:30
56F:→ dnoteb:但是實習律師本身就完全合情合理嗎?...有冒犯到 先在這道歉 07/05 21:31
57F:推 Bumei:扯太遠了。同意tort大。 07/05 21:35
58F:推 johochula:告他吧 +U 07/05 23:33
59F:推 johnny0399:有誇張到... 07/05 23:45
60F:推 AhUtopian:D大 沒事先說然後要溯及的這樣發生沒有實習的效力 07/06 09:23
61F:→ AhUtopian:這從任何契約法理上來看都不合理 而且老闆沒先說 何嘗 07/06 09:24
62F:→ AhUtopian:不是抱著養看看 養不好不留 養好才留 這樣沒有事先約定 07/06 09:24
63F:→ AhUtopian:Boss-option 當然不合理... 07/06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