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eca (。)
看板Lawyer
標題[問卷]「內線交易除罪化」認知調查
時間Mon Jan 7 00:04:53 2013
(已經版主同意)
各位前輩/學長姐大家好:
我們是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學生
這學期正研究「內線交易除罪化」的相關問題
我國立法者對內線交易入罪之理由有三:
一、參酌外國之立法例。
二、為了維持證券市場之公平性。
三、為了嚇阻內線交易。
就這三個觀點而言,是否有需要以刑罰處罰也仍有討論空間;
因此想針對社會大眾做觀感上的統計
http://ppt.cc/02Ai
問題大概只有7~8題,希望各位幫個忙。
由於我們的問卷選項有職業別,
也就是說我們想知道
法律從業的人員
是否會比較贊成或不贊成除罪化
因此希望能PO在律師版,問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為感謝各位前輩幫忙,前20名贈送50P(稅前),完成請在下面推文留言
再次感謝各位!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指導教授 劉尚志 林三元 老師
研究生 方怡文 葉慶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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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55.37
1F:→ alawyer:是全體交大科法所研究生都參與這研究案嗎?要不怎麼沒有從 01/07 07:45
2F:→ alawyer:事研究者之研究生姓名?難道這樣的研究需要匿名?怎麼與 01/07 07:46
3F:→ alawyer:我印象中的學術問卷調查有很大的不一樣? 01/07 07:46
不好意思,是我的疏忽;但也其實是這幾天被罵怕了,都會收到一些惡意的信件。說我們
拿納稅人的錢做無意義的研究丟臉不知恥與支持廢死無異,其實這只是報告......
4F:噓 Dyaus1102:命題本身就瘋了! 01/07 08:47
5F:→ Dyaus1102:立法意旨可以看清楚一點嗎? 01/07 08:48
我本身並不贊成,做這個問卷調查是希望了解更多人的看法。
因為報告需要,我們也訪問過贊成及反對方的意見,如果讓您觀感不佳,非常抱歉。
6F:推 hiphoprabbit:這個問題其實出來工作幾年就會覺得根本不必問..... 01/07 09:13
抱歉,我們因為還是學生,所以對這個命題的研究只能參考文獻、訪問金融專庭幾位
法官的意見,在樣本數裡希望得到多一點有工作經驗前輩的看法,因此在這裡PO文。
感謝您的建議。
※ 編輯: kleca 來自: 140.113.87.246 (01/07 09:42)
7F:→ volkov:賴英照的書有參考吧? 你可以參考萬惡芝加哥學派的贊成說法 01/07 10:05
8F:→ volkov:如果是被指定的題目,那還是先說明清楚吧 01/07 10:06
謝謝您的意見,賴英照老師及劉連煜老師的大作當然有拜讀。
下次做研究議題前會思考清楚,因為見短識淺思慮不周的事情不會再犯了...:(
9F:→ ChrisBear:賴老師書上寫很清楚 支持除罪的恐被認詭辯..!? 01/07 11:22
也不能說詭辯,這類的受訪者會認為認為以刑法處罰不能真正有效嚇阻,同時也耗費國家
司法資源,因此有待商榷。
※ 編輯: kleca 來自: 140.113.87.246 (01/07 11:38)
10F:推 seekforever:噓的人可以參考一下資訊財產權理論跟張心悌的文章 01/07 11:38
不好意思,我不曉得以上學長姐是否都有做問卷,但感謝大家願意回覆我們的問題,
已經發送P幣了^^" 非常感激各位的建議。
※ 編輯: kleca 來自: 140.113.87.246 (01/07 11:42)
11F:推 hiphoprabbit:拜託 內線交易去刑化後 民事舉證有多難你知道嗎? 01/07 11:44
12F:→ hiphoprabbit:如此等同宣佈內線交易在我國毋庸負擔任何民刑事責任 01/07 11:44
13F:→ hiphoprabbit:而且刑罰又有多神聖?一堆行政刑罰還不是在? 內線交易 01/07 11:45
14F:→ hiphoprabbit:如果不能刑罰 那我看刑法有三分之二條文都該砍掉 01/07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