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大豆)
看板Jurisprudenc
標題法律專業術語的是與非
時間Fri May 23 23:24:22 2003
有人說:
刑法界有許多的「性」,例如「違法性」、「有責性」
有人說這是刑法學界的”性泛濫”..
可是話說回來,你不用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這些名詞你要用什麼..
專有名詞的功用乃為了方便有共同知識背景針對某一議題能快速溝通
或者是精確地掌握概念..
會變成對非專業領域人的隔閡其實是走火入魔的情形..
可是這應該不是法律人的本意..
但是一般人就是這樣看待法律人的。.
不知道各位法律人及非法律人,對此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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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球是正常的,
沒有近身球,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陳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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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suans 來自: 218.160.58.185 (05/2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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