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標題[公告] Laodada水桶
時間Mon Feb 23 15:30:5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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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wi3Fnx (MenTalk) [ptt.cc] [公告] 重審情況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enTalk/M.1424670927.A.C7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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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odada: 其實我根本懶得跟有錯不認的傢伙多費唇舌 你在文末直接 02/23 15:23
→ Laodada: 叫我去組務申訴還比較快 02/23 15:24
3.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與不實指控,含推文。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2.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或凡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3.4.於他人文章內發言,無從判定對像者,視為針對原PO。
已於文章代碼(AID):
#1KwfODvs (MenTalk)受過警告一次
故依板規
水桶三日
另依據Laodada站內信予本人對於上列兩具推文之描述。
可得知該兩句推文意在描述在本站其他看板所發生事件。
故違反板規3.1
3.1.人身攻擊:以嘲諷、侮辱、謾罵、貶低、性騷擾之方式,
談及本板板友在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追加3.1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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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6.18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enTalk/M.1424676662.A.799.html
1F:→ imsmallgood: 雖然判的可以接受 但是..當事人是你 判決的人也是你 02/23 15:32
2F:→ imsmallgood: 瓜田李下 要懂得避嫌... 02/23 15:32
感謝建議
3F:噓 zsh: 本板需要第二個板主 那就是我! 02/23 15:32
才怪!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5:34:10
4F:→ imsmallgood: 你連續兩個判決 當事人都是你 讓人很有大做文章的空 02/23 15:34
5F:→ imsmallgood: 間...加上你剛上任... 謹慎行事為上策 02/23 15:35
6F:推 martinmask: PTT版主一個就獨裁 樓上.... 02/23 15:38
7F:→ matchnoid: 贊同本版需要第二個版主 02/23 15:43
8F:→ success0409: 其實這種情況照理說是要交給小組長裁決 呵呵 02/23 15:44
就我的經驗,這種情況是板主自己判。
檢舉板主違規,才是交給小組長裁決。
9F:→ lazarus1121: 不夠大器 不知道能坐多久 02/23 15:47
10F:→ lazarus1121: 不過怎麼當了板主就不愛辯啦 直接桶下去XD 02/23 15:50
需要辯再辯阿@@"
都已經違規了何必多費唇舌呢?
11F:→ bbbing: 我覺得還算明顯的狀況這樣判沒甚麼不妥,要不然找個小組長 02/23 16:04
12F:→ bbbing: 比較混的小組,只有一個版主的看板,猛轟版主轟免錢的 02/23 16:04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6:17:48
13F:→ Sioli: 覺得公器私用 02/23 17:23
那您覺得應該怎麼辦呢?
板規3僅限當事人檢舉。
不這樣用要怎麼用?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7:27:53
14F:推 Lailungsheng: 我倒覺得桶下去就對了.再來就是他跟小組長的事. 02/23 17:50
15F:→ Lailungsheng: 一篇文都在針對ACE...應該是恨之入骨惹(雞排+奶茶 02/23 17:50
16F:→ eternia0920: 所以需要兩位板主 02/23 18:00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05:15
17F:→ Lailungsheng: 以目前的感覺~小弟深深覺得...先選3個備位版主吧(茶 02/23 18:05
18F:→ Lailungsheng: 即使是我最崇拜的檢舉王.在男版還是會被修理的很慘 02/23 18:06
看板務量需求
隔壁兩三千人上板的,兩個板主。
我們這兩三百人,要四個嗎?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09:59
19F:→ Sioli: 你回這些很明顯帶個人情感 板友也只是建議你有兩個板主 02/23 18:11
您指的這些是指那些?
怎麼判斷帶有個人情感?
個人意見不一定摻雜情感阿...
20F:→ eternia0920: 可能只有一個比較好施展手腳吧=3= 02/23 18:13
這是事實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4:25
21F:→ eternia0920: 所以要是判決意見跟你相左你就難桶人了啊 哈哈 02/23 18:15
22F:→ eternia0920: 能維持只有一位版主你應該比較舒心吧? 02/23 18:16
並不是這樣的,如果有複數板主。
照理來說會不去碰對方判決的案件。
不然一個放一個桶會沒完沒了。
所以對要不要判水桶影響不大。
我指的是板規怎麼訂,就變成要所有板主一起達成共識了。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8:12
23F:→ eternia0920: 是說上次讓B版主決定辭職的爆料文是誰PO的啊 02/23 18:17
那篇是我"代PO"的
B大知道是誰找我代PO的。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9:08
24F:→ eternia0920: 怎麼兩任版主離開你都剛好或多或少參一腳啊XD 02/23 18:20
我也不知道耶@@"
我不太認同S前板主的管板方式,不過B前板主就還好。
代PO事件只是個意外。
25F:→ eternia0920: 不過版主對板規有共識 不代表對案件內的發言內容所造 02/23 18:21
26F:→ eternia0920: 造成的罰則有共識 就醬 02/23 18:21
板規定死一點,罰則就沒啥心證空間。
沒共識也會有共識了。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26:35
27F:→ bbbing: 檢舉王我認為至少算是績績公正啦,往壞處想就是管太嚴 02/23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