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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教召令收不到,在現行動員制度裡,動員召集令難道就容易收到? : 所以還可聯想到動員計畫的弊病: 和顧立雄無關 這是很久留下來的弊病了,軍方和戶政聯繫有問題,不單單是教召動員 其他軍方的一些東西其實也是停在紙面上 : 三、警方的反應太遲鈍(從上次北車性侵案就看得出來)--這次這個嫌犯沿路作案時間 : 長達數小時,警方「出勤」速度再怎麼說也不應該拖那麼久。 警方沒有慢是你覺得警方沒第一時間抓到人所以感覺慢而已 他頭上並沒有紅字寫我是犯人好嗎 這是很標準的一個聲東擊西,事實上他一直在幹這件事,四處放火,在重要場所丟煙霧彈 這些都是在吸引警察的目光 很簡單的問題,今天不管軍警接到通知說北車有人發動攻擊,請問軍警各單位事第一時間 往北車,還是原地不動? : 目前法律賦予憲兵隊的職權、職責,不是只有抓逃兵。 : 憲政制度本來就是綜合考量,不然憲法中就不會允許有戒嚴制度的存在。「如果某一天 : 依照情況的不同以及價值取捨,當然不能排除啊。那麼從未雨綢繆的面向,不能討論嗎? 白色恐怖,你沒經歷過ok 憲兵雖然有司法警察的身分,但是憲兵平時並不會執行一般員警勤務 簡言之經驗嚴重缺乏,無法掌握執法的度,基本上也不懂法 現行警察整天值勤處理對法條熟系度很多都不足,你怎麼能夠確定憲兵就足夠? 雖然很討厭但是我們的法律是給予民眾一定的抵抗權,也就是民眾行使抵抗權 員警不能做甚麼太出格的事 憲兵環境單純上下級命令,請問民眾行使抵抗權你要幹嗎?拿槍設他還是打她一頓? 還是違抗上級命令以下犯上法辦?單純以軍隊來說民在軍之上違抗上級命令的是軍不是民 所以才會需要檢察官來調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8.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ilitary/M.1766253447.A.02E.html
1F:→ ppt123 : 你的論述是「完全不能使用」憲兵隊。 12/21 09:41
2F:→ ppt123 : 我的論述可並沒有說「儘量大用特用」憲兵隊! 12/21 09:41
3F:→ ppt123 : 而是基於情勢若演變(惡化)下去,不排除「可適度」 12/21 09:42
4F:→ ppt123 : 思考某些情況」「在某些條件下」開始使用憲兵隊~~ 12/21 09:42
5F:→ ppt123 : 所以你「擔憂」的那些點,是你自己衍生然後塞進我嘴 12/21 09:42
6F:→ ppt123 : 的,你並沒有正確理解我的意思所以你反駁上並不成立 12/21 09:43
7F:→ ppt123 : 你錯誤想像我的論述為「既然憲兵隊也是司法警察,政 12/21 09:45
8F:→ ppt123 : 府就狂用,比如叫憲兵學警察也去臨檢機車汽車,然後 12/21 09:45
9F:→ ppt123 : 因為法律爭議跟駕駛吵起來」叭啦的。我的原文可沒像 12/21 09:46
10F:→ ppt123 : 這類「讀者自己沒讀懂,而去亂自行引申、然後塞進我 12/21 09:47
11F:→ ppt123 : 嘴」那樣~ 12/21 09:47
12F:→ ppt123 : 以我原先所寫,馬上可對照的,「張嫌在北捷拿刀砍民 12/21 09:48
13F:→ ppt123 : 眾時,即便當時沒有警察在場--但是若警憲運作實務上 12/21 09:49
14F:→ ppt123 : 有憲兵剛好巡邏在場」,「會不會」「比較好一些」? 12/21 09:49
15F:→ ppt123 : 某些人只會理想化「啊那就繼續擴增警察人力不就好」 12/21 09:50
16F:→ ppt123 : 啊廢話,能擴增當然好,啊萬一擴增情況不理想咧? 12/21 09:51
17F:→ ppt123 : 在「司法警察」(憲、警..)的運用的總體思考上, 12/21 09:52
18F:→ ppt123 : 要「思考武斷地」「我們就是要完全排除憲兵隊」? 12/21 09:52
19F:→ ppt123 : 這是理性思考嗎? 12/21 09:53
20F:→ ppt123 : 的總體人力運用的思考上 12/21 09:54
21F:→ ppt123 : 好,張嫌依據你的疑問,他砍人而恰好遇到步巡經過的 12/21 10:02
22F:→ ppt123 : 憲兵行使逮捕時,張嫌扛出你說的「抵抗權」<-又怎樣 12/21 10:03
23F:→ ppt123 : ?所以你認為憲兵此時制止張嫌就有法律爭議導致低效 12/21 10:04
24F:→ ppt123 : ?(所以爾等進而論斷「無論任何情勢都完全不可以動 12/21 10:06
25F:→ ppt123 : 用憲兵隊去做任何跟歹徒有關的警務工作<-合理嗎?) 12/21 10:06
26F:→ ppt123 : (我「原文意思」可曾說比如叫憲兵隊學警察去 12/21 10:10
27F:→ ppt123 : 取締違停、取締攤販..etc.??) 12/21 10:11
28F:→ ppt123 : 有人昨天杞人憂天反問我「憲兵步巡時看到有人做不好 12/21 10:16
29F:→ ppt123 : 的事比如隨地小便,憲兵管不管?」<-啊廢話!如果 12/21 10:16
30F:→ ppt123 : 各位掌握我上述所陳述的我的本旨,答案不就出來了? 12/21 10:17
31F:→ ppt123 : 這是因為北車攻擊事件,引發我寫文提到憲兵隊,OK? 12/21 10:18
32F:→ ppt123 : 不是因北車有人隨地小便,導致我寫文提到動用憲兵隊 12/21 10:18
33F:→ ppt123 : !昨天遇上一堆邏輯錯亂、紮稻草人亂問個爽的反問-- 12/21 10:20
34F:→ ppt123 : 殊不知答案都很清楚,某些人自己腦補的不應塞我嘴裡 12/21 10:20
35F:→ ppt123 : (而且我的本旨還是「日後情勢更加..」的話的時候, 12/21 10:22
36F:→ ppt123 : 又沒有說「今天、明天就要立刻動用」~ 12/21 10:22
37F:→ ppt123 : 我提出了這個思考方向,結果一堆思考淺者湧上亂噴.. 12/21 10:24
38F:推 miname : 問就是現在不缺警察,保警都沒用上,用憲兵幹嘛? 12/21 11:39
39F:推 miname : https://i.imgur.com/GJmDQwn.jpeg 一樓想拿憲兵當 12/21 11:45
40F:→ miname : 快反部隊的想法,根本不會發生 12/21 11:45
41F:→ ppt123 : 並不是快反部隊,一開始就是當個普通的巡邏司法警察 12/21 11:52
42F:→ ppt123 : (當然,話也不能說死,若是開戰後情勢又變遷了呢? 12/21 11:52
43F:→ ppt123 : 所以很多時候很難三言兩語講得全面,讀者就易想偏) 12/21 11:53
44F:推 zivking : 好好笑,大家現在是在釣魚嗎?餌放下去就會有人上 12/21 11:59
45F:→ zivking : 來咬,邊咬還邊鬼吼鬼叫XD 12/21 11:59
46F:→ ppt123 : 笑死,一個後段學校畢業的法律半桶水傢伙,顛倒黑白 12/21 12:33
47F:→ ppt123 : 結果被兩則證據網址打臉後,開始搞笑自彈自唱XD 12/21 12:33
48F:→ ppt123 : 以前z某鬼扯憲兵隊並不具有司法警察權,因為法治國 12/21 12:37
49F:→ ppt123 : 不應由軍人從事司法警察工作,這樣會造成..叭啦叭啦 12/21 12:38
50F:→ ppt123 : z某一開始還鬼叫說檢方哪有指揮過憲兵隊從事司法警 12/21 12:39
51F:→ ppt123 : 察工作--結果被眾多證據打臉。剛剛看其他文,z某改 12/21 12:39
52F:→ ppt123 : 成(立場暗中縮了齁)憲兵對有司法警察權可被檢察官 12/21 12:39
53F:→ ppt123 : 指揮啦(那z某當初鬼叫嗆說憲兵隊並無此權,嗆屁啊 12/21 12:40
54F:→ ppt123 : ),然後改成說只是檢察官「其實沒必要」動用憲兵隊 12/21 12:41
55F:→ ppt123 : 去做司法警察工作,畢竟檢方指揮警察更好云云...... 12/21 12:42
56F:→ ppt123 : 這種自己硬是搬出台階來下,然後厚臉皮繼續嘴砲的 12/21 12:44
57F:→ ppt123 : 作風,就他而言不意外。 12/21 12:44
58F:→ zivking : 我哪裡說過憲兵沒有司法警察權,請舉證,不然就是 12/21 12:48
59F:→ zivking : 誹謗 12/21 12:48
60F:→ zivking : 哦,不否認出身私立學店,但敝校也好歹也算私立法 12/21 12:52
61F:→ zivking : 律學店之首吧XDD 12/21 12:52
62F:→ zivking : 哦!對了,123別忘了舉證喔,不然我會追你到天涯海 12/21 12:53
63F:→ zivking : 角,嘻嘻 12/21 12:53
64F:→ ppt123 : 呵呵。#1aEH_Ob3 這篇文裡你前後推文高談闊論,尤其 12/21 13:08
65F:→ ppt123 : 04/15 15:37一串直接質疑憲兵是否合格有司法警察權 12/21 13:12
66F:→ ppt123 : (對啊所以現制無你認為必須有的「憲兵職權行使法」 12/21 13:14
67F:推 zivking : 我說的沒錯啊,既然你們說憲兵是司法警察,那憲兵 12/21 13:14
68F:→ zivking : 的司法警察職權行使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12/21 13:14
69F:→ zivking : https://i.mopix.cc/deWMa6.jpg 12/21 13:14
70F:→ ppt123 : ,你更早時還扛出釋字535法治國原則四處衍生) 12/21 13:15
71F:→ zivking : 釋字535說,應以作用法為法律依據,那刑訴法說憲兵 12/21 13:16
72F:→ zivking : 是司法警察,那憲兵如何行使司法警察職權的法律依 12/21 13:16
73F:→ zivking : 據在哪裡? 12/21 13:16
74F:→ ppt123 : 然後,你連「憲兵在戰時抓逃兵」,都說不行<--這連 12/21 13:16
75F:→ ppt123 : 板上更多網友當時就對你的說法不以為然了。 12/21 13:16
76F:→ ppt123 : 「戰爭發生後」「抓逃兵」只有警察能做、憲兵不能<- 12/21 13:17
77F:→ ppt123 : 這真是不知你看哪位大學者教科書「直接」這麼寫(而 12/21 13:17
78F:→ ppt123 : 不是靠你的從法治國原則為基點但做的「過度推論」) 12/21 13:18
79F:推 zivking : 這麼多年了,你從Happy轉生到123還是沒長進,憲兵司 12/21 13:18
80F:→ zivking : 法警察權的行使法律依據在哪裡? 12/21 13:18
81F:→ ppt123 : 檢方在適用法律時,都認同憲兵隊可抓逃兵了,參見同 12/21 13:19
82F:→ ppt123 : 樣那個我貼在你文內的監察院網址裡恰好也寫了: 12/21 13:19
83F:推 zivking : 檢方是調度司法警察,只要是檢方調度,就沒有適用法 12/21 13:20
84F:→ zivking : 律問題,而且適用與否,是法官認定,不是檢察官 12/21 13:20
85F:→ zivking : 你說這麼多,我到底哪句話說憲兵沒有司法警察權? 12/21 13:21
86F:→ ppt123 : 「以該隊負有執行查緝逃犯賴漢威、徐振翔及..」 12/21 13:21
87F:→ ppt123 : 。同時,反面思考,憲兵隊若依你所言無權抓逃兵,那 12/21 13:22
88F:→ ppt123 : 麼憲兵隊濫權,被憲兵隊逮捕的逃兵去聲請國賠,看 12/21 13:22
89F:→ zivking : 還是你看不懂「即便刑訴法雖明定憲兵為司法警察, 12/21 13:23
90F:→ ppt123 : 法官依不依你對法條的理解去判逃兵勝訴XD 12/21 13:23
91F:→ zivking : 但無職權行使之法律依據下,徒有司法警察之名,而 12/21 13:23
92F:→ zivking : 不具有司法警察權能」? 12/21 13:23
93F:→ Highflying : 憲兵不能動 就算再危急都不行 這是制度 12/21 13:24
94F:→ ppt123 : 你在該篇文的推文裡,否定在現行民主法治時代的憲兵 12/21 13:24
95F:→ ppt123 : 的司法警察權,指出那是威權遺緒、已經形骸化,你架 12/21 13:24
96F:→ ppt123 : 空現行檢方實務仍採行的使用憲兵對做司法警察的事實 12/21 13:25
97F:→ ppt123 : 憲兵接受檢察官指揮行使司法警察權的依據就是刑訴法 12/21 13:26
98F:→ ppt123 : 229~231。 12/21 13:26
99F:→ ppt123 : 所以你13:23不就自己證明你的立場就是憲兵現在並無 12/21 13:28
100F:→ ppt123 : 司法警察權(能)--你只是承認憲兵「徒有司法警察之 12/21 13:28
101F:→ ppt123 : 名」。你這個觀念大錯特錯,從以前就錯到現在。 12/21 13:28
102F:推 zivking : 廢話那麼多,我哪句話說憲兵沒有司法警察權?你要 12/21 13:28
103F:→ zivking : 不要指出來 12/21 13:28
104F:→ ppt123 : 一個「沒有司法警察權」的徒有名號的憲兵隊,檢察官 12/21 13:29
105F:→ ppt123 : 調度憲兵泡茶聊天可以,調度去對嫌犯行使強制處分( 12/21 13:29
106F:→ ppt123 : 搜索),這樣的話檢方違法好不好?所以檢察官笨、你 12/21 13:30
107F:推 zivking : 「憲兵徒有司法警察之名」跟「憲兵在沒有司法警察 12/21 13:30
108F:→ zivking : 職權行使之法律依據」,你這文盲法盲兼具的雙盲患 12/21 13:30
109F:→ zivking : 者是不是分不清差異? 12/21 13:30
110F:→ ppt123 : 聰明、檢察官不懂法、你懂法!?笑死。 12/21 13:30
111F:→ ppt123 : 再看法院,檢察官不調度憲兵來寫公文啦假設、調度無 12/21 13:31
112F:→ ppt123 : 司法警察權能的憲兵去對嫌犯做強制處分,這種違法的 12/21 13:31
113F:→ ppt123 : 檢察官,哪個法官依照你的論點去判了檢憲有罪? 12/21 13:32
114F:→ zivking : 如果刑訴法說是司法警察就是司法警察,何以警察需要 12/21 13:32
115F:→ zivking : 警察職權行使法,何以海巡需要海岸巡防法第5條準用 12/21 13:32
116F:→ zivking : 警察職權行使法? 12/21 13:32
117F:→ zivking : 你真的是法盲兼文盲 12/21 13:33
118F:→ ppt123 : → zivking : 不具有司法警察權能」 12/21 13:23 12/21 13:34
119F:→ ppt123 : 啊你自己不就寫了! 12/21 13:34
120F:→ zivking : 因為寫公文不是司法警察的職責啊,是內部行政分配, 12/21 13:35
121F:→ zivking : 你真的不但法盲還厚臉皮耶 12/21 13:35
122F:→ ppt123 : 你嘴砲一些〇盲囗盲術語,是沒用的。你論證破爛,只 12/21 13:35
123F:→ ppt123 : 會靠歪解別人的語句紮稻草人自己打得爽罷了 12/21 13:35
124F:→ ppt123 : 還問我舉「一個檢察官就好」,連H網友都看出你在撐 12/21 13:36
125F:→ ppt123 : 結果不意外你用同樣招式,又是臉皮厚死不承認,繼續 12/21 13:36
126F:→ ppt123 : 辯解說H搞錯了。他哪有搞錯!自始至終就是你在撐~ 12/21 13:37
127F:→ ppt123 : 憲兵寫公文是指憲兵就近在地檢署寫憲兵隊將要發給地 12/21 13:40
128F:→ ppt123 : 檢的公文(要協調可當面協調內容,親眼看比電話好) 12/21 13:40
129F:→ ppt123 : 你如果只會像先前一樣淪為摳字眼,只顯示你沒步了: 12/21 13:41
130F:推 zivking : 靠背,憲兵要做什麼強制處分啦?逮捕需要經通緝或 12/21 13:41
131F:→ zivking : 公告,現行犯逮捕不以司法警察為限,搜索原則需要令 12/21 13:41
132F:→ zivking : 狀,附帶搜索則以逮捕拘禁為前提,你TMD以為司法警 12/21 13:41
133F:→ zivking : 察就可以亂搞嗎? 12/21 13:41
134F:→ ppt123 : 你要嘛閱讀爛,儘是靠著歪解對方原意然後反駁個爽, 12/21 13:42
135F:→ zivking : 欸,你每一篇都被人家瘋狂打臉耶 12/21 13:42
136F:→ ppt123 : 要嘛對方舉證證明你的反駁是亂駁後,你厚臉皮裝不認 12/21 13:42
137F:→ ppt123 : 打臉個屁啊~你只會靠「自彈自唱歪解對方意思」,你 12/21 13:43
138F:→ ppt123 : 這種可笑招式就是所謂紮稻草人再攻擊,你還沾沾自喜 12/21 13:43
139F:→ zivking : 憲兵寫公文跟司法警察毛關係?是檢察官有權調度司法 12/21 13:44
140F:→ zivking : 警察,而不是司法警察得請求檢察官調度耶,哩洗勒工 12/21 13:44
141F:→ zivking : 三小小小 12/21 13:44
142F:→ zivking : 這篇就是人家發文打臉你的啊 12/21 13:44
143F:→ ppt123 : 比如我13:32所寫,當然是指法官核發搜索票後,檢方 12/21 13:45
144F:→ zivking : #1fHXl9pD (Military)這篇也是在打臉你 12/21 13:45
145F:→ ppt123 : 叫憲兵(也就是另一種警察)持票去搜索某個嫌犯。 12/21 13:45
146F:→ ppt123 : 你故意歪解,自己創造「不符法定程序」的搜索,來塞 12/21 13:46
147F:→ ppt123 : 到我嘴裡說這是我的意思。像你這種技倆,連「警察」 12/21 13:46
148F:推 zivking : #1fHWPv70 (Military)#1fHY60O- (Military)你自己 12/21 13:47
149F:→ zivking : 的文下面也都是在打你臉 12/21 13:47
150F:→ ppt123 : 都完全不能被檢察官指揮去執行搜索了。 12/21 13:47
151F:→ zivking : 還是你的臉沒感覺需要吃循利寧? 12/21 13:47
152F:→ ppt123 : 但是概念上,憲兵隊身為軍人,有搜索票,可被檢察官 12/21 13:47
153F:→ ppt123 : ,指揮去執行搜索,但是檢察官即便給海軍陸戰隊一張 12/21 13:48
154F:→ ppt123 : 搜索票,海陸也不能做搜索動作! 12/21 13:48
155F:→ zivking : 好啦,每次跟你這白癡槓我都怕怕的,好怕被桶啊,各 12/21 13:49
156F:→ zivking : 位版主拍謝原諒我不成熟 12/21 13:49
157F:→ ppt123 : 這就是憲兵(海陸就不行)有司法警察權的行使明證-- 12/21 13:49
158F:→ ppt123 : 而不是你鬼扯的那套。 12/21 13:49
159F:→ ppt123 : 笑死。你這個後段學校畢業的半桶水,靠的是鬼扯一通 12/21 13:50
160F:→ ppt123 : 自我精神勝利,連H網友都看懂的你被兩則網址打臉, 12/21 13:50
161F:→ ppt123 : 你繼續活在自己世界不承認XD 12/21 13:50
162F:→ ppt123 : 笑死。他們跟你一樣,靠著曲解、滑坡我的論述,這種 12/21 13:51
163F:→ ppt123 : 打臉(有人還激動反問我昨天的攻擊就要戒嚴嗎、來所 12/21 13:52
164F:→ ppt123 : 謂打臉我的論證<--這什麼歪曲我的意思啊) 12/21 13:53
165F:推 zivking : BTW,我還是嘴賤想嘴一下123,你這大法盲,逃兵是繼 12/21 13:53
166F:→ zivking : 續犯,依刑訴法88條1項2項,不用令狀人人都可以逮 12/21 13:53
167F:→ zivking : 捕啦!而且傳票是給被告的,給司法警察的叫逮捕令 12/21 13:53
168F:→ zivking : 啦,大法盲 12/21 13:53
169F:→ ppt123 : 這種所謂的他們打我臉,你沾沾自喜拿來說,還真呵呵 12/21 13:53
170F:→ ppt123 : 笑死。你寫的這個程序要件,我哪一行有說不是這樣? 12/21 13:54
171F:→ ppt123 : 我沒有說的命題,你「照例」又自己幻想然後塞進我嘴 12/21 13:54
172F:→ ppt123 : 認為我的命題跟你寫的程序不同?你腦子還清醒嗎? 12/21 13:55
173F:→ ppt123 : 你靠著這種不入流的曲解栽贓技倆來抬槓,你真可憐~ 12/21 13:55
174F:→ zivking : 123大法盲,沒料又愛嘴,臉皮厚被打臉沒感覺 12/21 13:55
175F:→ zivking : 對對對,大家都滑坡XD 12/21 13:56
176F:→ ppt123 : 反串學你:你z某知法官屬司法權嗎?你連這都不知, 12/21 13:57
177F:→ ppt123 : 大法盲 12/21 13:57
178F:→ ppt123 : 告訴你z某,法官屬於司法權啦,大法盲 12/21 13:58
179F:→ ppt123 : 告訴你z某,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啦,大法盲 12/21 13:58
180F:推 zivking : 謝謝你知道太陽從東邊升起 12/21 13:59
181F:→ ppt123 : 謝謝你知道人類屬於哺乳類 12/21 14:00
182F:→ ppt123 : 所以,z某靠的就是這種自彈自唱把對方(我)並沒有 12/21 14:00
183F:→ ppt123 : 反對的法理,自顧自打字,最後扔一句嘴砲詞大法盲 12/21 14:01
184F:→ ppt123 : 用這種技倆來抬槓。 12/21 14:01
185F:推 turndown4wat: 她變裝變六次本來就很難抓 12/21 15:05
186F:噓 HLPT : 移民署海巡署也有司法警察,是不是也叫他們來巡邏 12/22 02:41
187F:→ HLPT : ,根本就脫離實務活在法條裡 12/22 02:41
188F:推 miname : 不要閃躲,憲兵巡邏反應就會比警察迅速?現場指揮 12/22 03:57
189F:→ miname : 官是憲兵還是警察局長? 12/22 03:57
190F:→ miname : 要憲兵常態支援巡邏,他們原本的業務要怎麼辦?那 12/22 03:59
191F:→ miname : 為啥不直接增加警察員額? 12/22 03:59
192F:→ tequila997 : 我是不知道現行犯要行使什麼抵抗權, 感覺這是把簡 12/22 09:27
193F:→ tequila997 : 單的問題 用更複雜的情境去否決 12/22 09:27
194F:→ tequila997 : 以巡邏抓賊來說, 請個保全都可以了何況憲兵 12/22 09:28
195F:→ tequila997 : 請保全目的也不是為了搜索或辦案阿 12/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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