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r1987 (Freer)
看板NCCU
標題[遺失] 遺失皮夾並已找出嫌疑人
時間Thu Mar 24 00:15:50 2011
我於大前天(100.3.21)下午五點十五分至政大外舍旁之7-11便利商店消費,但不慎將我
的皮夾留置悠遊卡感應器上。直到前天早晨才發現皮夾遺失,火速前往該處尋找,並於調
閱該商家之監視器後確認我有將皮夾留於該處,但令人沮喪的是,我的皮夾於五分鐘內就
被後來結帳的顧客取走。
由於監視器拍攝的非常清楚,且有人已經指認出嫌疑人的身分,因此我們可輕易的將他繩
之以法。但對像和我同為年輕人,仍有美好的未來正等著去追求,不願將他一時的貪念化
為他一生的後悔。
所以我渴望他能看到此篇呼籲,期待他將皮夾以任何方式於今晚(3/24)九點前送回予我(
或送至任何機構並通知我)。如果拾獲者實在缺錢生活,可將皮夾內之數千元留用,返還
皮夾及其他證件即可。
另外要特別聲明,超過返還期限後,我們會將一切交由警方辦理(7-11影帶已由我們和警
方各保留一份),不論是竊盜或是侵占罪,都將永久註記於個人資料中,往後出國進修、
進入公職或是大型公司時,都會將此次的貪念重新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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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5.39
1F:推 azurefish227:雖然覺得原PO佛心..但.... 03/24 00:37
2F:推 hallowin:感覺這種"最後通牒"似乎都沒啥用耶 直接告吧 03/24 00:52
3F:→ inababy:該不會是7179篇的棕色皮夾? 03/24 01:17
4F:推 drift1943:快告唄 03/24 02:15
5F:→ bewilderment:為什麼要給他機會...... 03/24 11:02
6F:推 george78789:樓上也太偏激了吧 這也扯到廢死 03/24 12:55
※ 編輯: freer1987 來自: 221.120.1.60 (03/24 14:15)
7F:→ freer1987:Sorry,有鄉民認為自己可能有點偏激,所以讓我把他推文刪 03/24 14:17
8F:→ freer1987:除,另外如果今晚我還是沒錢包的消息,我會公佈影帶 03/24 14:18
9F:→ freer1987:對了我的皮夾不是7179篇那個,感謝提供消息 03/24 14:20
10F:推 putout:佛心來著 03/24 15:12
11F:推 lavenhill:還真敢....旁邊應該有店員跟顧客吧 03/24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