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niferyang (POI POI)
看板NCCU
標題Re: [小事] 偷車賊!!!!
時間Sun May 22 22:52:11 2011
針對第二點,我認為僅僅只是保留畫面給警方仍然沒有任何幫助,
因為受害人還是只能被動地等待警方來調閱畫面,
就我個人而言,
我是傳播學院的學生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把所有原版的監視錄影畫面剪輯後,
包括他犯案過程,逃亡路線,一併po上網,
這樣就會有很多學生或許會想起,
他們和竊賊擦身而過,
甚至是離開校園後往什麼方向離去,
一個中年男子騎著粉紅色腳踏車在校園裡繞來繞去應該是滿顯眼的。
任何可能,都絕對比等待警方辦案,在家坐以待斃有效率多了
我的訴求很簡單,
如果有明確報案三聯單證明
那就請校警交出監視錄影畫面
不要自己懶得作事還處處妨礙學生作事
拿一堆理由唬爛我(說我是為了抓姦啊、竊賊可能會告我誣告啊)
我相信
這對我而言,是比較有實質效益的
※ 引述《bonniefly (歐西瓦)》之銘言:
: 看了原po的經過,歸結出兩點訴求
: 1.學校應善盡指責,協助學生處理於校園範圍內內發生的竊案等案子
: 因此,處理校外竊賊入侵校園這件案子,也是校警的責任範圍。
: 2.如果學生已向警察局備案,並將三聯單交給與校警查證後,
: 學校不應以監視器畫面一周刪除為由,而不保留發生狀況的畫面,
: 應保留至警察局向校方調閱畫面。
: 此外,連署名單也訴求目前這案子,監視器裡有爭議的畫面,應該保留!!
: 連署名單完成後,以後將會與學生代表向學校提案,避免未來有人受害。
: 臉書 抗議政大駐警隊處理方式不當之連署
: http://0rz.tw/b0YdW
: 請大家多按讚
: 以及連署中心
: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521190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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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160.100
1F:推 bonniefly:那我再改改 跟學代說一下 05/22 22:54
2F:→ sinksink:那個…麻煩大家搞懂一個觀念,校警不是司法警察,你也不 05/22 23:07
3F:→ sinksink:是,所以基本上不是有三聯單在手就可據理據法力爭要影帶 05/22 23:08
4F:→ sinksink:要請檢或警通知校方來調啊,嘆… 05/22 23:08
5F:推 bonniefly:哈 但能爭取到最大就最大 底線是至少要保留畫面 05/22 23:10
6F:→ bonniefly:直到檢警通知校方來調 05/22 23:11
7F:推 O0OO: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05/22 23:46
8F:推 prononhead:現在還在偵查中,要向地檢署檢察官聲請喔 05/22 23:54
9F:→ prononhead:刑事訴訟法(219-3,219-1參照) 05/22 23:55
10F:推 O0OO:最簡單的方法 還是找記者吧 05/23 00:50
11F:推 cherish18:校警真的就是cosplay吧= =沒什麼權力所以現在至少保留 05/23 12:46
12F:→ cherish18:影片內容 再去向"真正的警察"要求調閱並且處理 05/23 12:46
13F:→ cherish18:其實我最不爽的是真正的警察啦 憑什麼不辦= = 05/23 12:47
14F:推 sx20001225:推二樓 這樣是違法 不是你要如何就如何 05/23 21:01
15F:→ sx20001225:學生會回覆正在PO出 請稍候 05/23 21:01
16F:推 sx20001225:我自己晚點也會回一篇處理這件事的看法 05/23 21:04
17F:→ sx20001225:很多事並不是板上看到這樣 05/23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