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quilaShot (藍調爵士)
看板NCCU
標題Re: [問卦] 有把政大女生騷擾到休學的博士生八卦嗎
時間Wed Sep 28 18:04:14 20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Wk3AbL ]
作者: TequilaShot (藍調爵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把政大女生騷擾到休學的博士生八卦嗎
時間: Wed Sep 28 16:54:30 2011
最新消息,林敬倫今天去勒了一個男同學的脖子,有報警了,
我還不知道後續。有請知情鄉民提供情報了。
不管是不是這位男同學和我過去一樣使用黑暗兵法,重點在於我想討論一個問題。
他動手的原因真的只是因為我們激到他嗎?
有人回應說一定是我們寫的文章導致他動手。
反過來我想請問,有多少正常人會因為別人在文章中說了他做的壞事就動手的?
如果他做的事是正常反應也是這個社會覺得正常的事,那今天台灣就是殺戮戰場了。
請別把錯誤推到發文的受害者身上,因為這種邏輯和我所謂的「大人們」沒啥兩樣。
就像這樣:
甲:「你看!就是因為你們不好好保護自己,上什麼BBS寫文章,才會導致他動手!
不是要你們別理他嗎?不是要你們別激他嗎?」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校方當初是站在受害學生背後支持,而且是積極了解受害學生
的身心狀況,進而採取更正確也更合理的方法來保護學生,那麼學生需要承受校方
給的壓力嗎?需要去找各種管道求救嗎?此其一。
其二,我來說個在輔大發生的事,時值一位很受大家尊敬喜愛的老師生日,
我們私下擬辦一個慶生會,參與的就是我們這些喜愛這位老師的同學,
後來當然也會有同學說,我要主動參加,因為我也喜歡這位老師,
所以我們本來就沒有採取什麼邀請,而是同學自行參與,結果林敬倫說,這件事
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不可以舉辦,後來我們放了報名表,填上名字都可以來,
於是他把報名表偷了,又說誰敢報名就視同對他的學術霸權進行挑戰,他一定會
報復,接著沒人理他,大家都還是來了,於是他站在教室門口「點名」,
結果因為他擋在門口又被我羞辱了,他很娘地說了句:「哩靠盃喔」……
試問各位「大人們」,我們連辦個慶生會都算是激到他,那是不是我們什麼都不能做了?
那剛才舉例的甲言論是不是也可以改成:
「你看!就是因為你們不好好保護自己,沒事辦什麼慶生會,才會導致他動手!
辦慶生會不經他同意又沒邀請他,不是要你們別激他嗎?」
這種邏輯荒不荒謬?
有人說在這兒發文沒有用,如果校方有用,如果檢警有用,如果法律有用,
我沒事在這兒脫褲子放屁幹嘛呢?
如果說在這兒發文沒有用,那麼中指蕭誰去揪?那麼小粉的事誰去爆?
那麼那些意圖自殺而被鄉民救的人現在都不知道到哪兒投胎了!
集思廣益,我相信一定會有更好的方法,也相信鄉民有善的力量,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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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配合本人精心調製的黯然銷魂散更具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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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19.57
1F:推 taker627:叫九把刃大大幫你找殺手啊 09/28 16:56
2F:→ Rattlesnake:勒脖子犯啥罪? 傷害? 罰點錢而已 09/28 16:56
3F:推 bleachman:這傢伙....沒救了 09/28 16:59
4F:→ TequilaShot: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09/28 17:00
5F:→ onasis:倫本:你就讓他勒嘛,他累了他就不會再勒了啊。 09/28 17:00
6F:→ shamanlin:他家應該很有錢,前面有的沒的易科罰金可不少錢啊 09/28 17:00
7F:→ TequilaShot:千元以下罰金,還真輕呢! 09/28 17:00
8F:推 kickyourass:記者好像對這篇沒啥興趣 09/28 17:00
9F:推 ntitgavin:政大,你還能期望甚麼??s垃圾老歪都能搓掉 09/28 17:00
10F:→ TequilaShot:shamanlin:詳見前文了,除非他這兩年發了大財 09/28 17:01
11F:→ Rattlesnake:實務上都很輕的啦..尤其這種勒脖子 驗傷還驗不出 09/28 17:01
12F:→ WizZ:用垃圾筒蓋住之後直接打就對了 其他多講的 09/28 17:01
13F:→ Rattlesnake:很多被圍起來打到頭破血流的 都沒判多重了 09/28 17:01
14F:→ Rattlesnake:不打到斷手斷腳或器官殘廢的也都不會用重傷害起訴 09/28 17:02
15F:推 carolinecsz:我想知道世新BBS 哪個板有小精靈的事蹟 09/28 17:02
16F:推 cacao:幫高調 政大校方真的不知道在幹麻!!!! 09/28 17:05
17F:推 Madroach:報警有真的把他帶走嗎....@@? 09/28 17:05
18F:推 edens:普通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要告,反正刑事是檢sir 09/28 17:06
19F:→ edens:去忙的,如果判到徒刑(雖然不太可能),五年內故意再犯 09/28 17:07
20F:→ edens: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有累犯適用。不要怕麻煩而不告 09/28 17:07
21F:→ edens:除非你已經敲他一筆賠償 09/28 17:08
22F:推 awl281:中止消我知道...可是甚麼是小粉啊? 09/28 17:10
23F:推 Hall:卓越大學 河蟹校園? 09/28 17:11
24F:推 widec:→ WizZ:用垃圾筒蓋住之後直接打就對了 (暗黑兵法) 09/28 17:11
25F:推 swordmr20:那些年 我們一起勒的脖子(?) 09/28 17:11
26F:→ Rattlesnake:不過為啥他都不敢惹原po?原po你有啥秘訣 09/28 17:12
27F:→ widec:因為原po沒讓他「得寸近尺」 09/28 17:12
28F:→ widec:那種過動兒都這樣 今天罵你一句 你閃過去 明天就敢動手摸你 09/28 17:13
29F:→ TequilaShot:他惹我會被我關教室、反跟蹤、耍弄、消遣、惡整…… 09/28 17:18
30F:推 hushiang:可不可以插他雙眼讓他瞎掉算了 什麼事都沒了 09/28 17:19
31F:推 plover:賞他一發RKO 09/28 17:20
32F:推 philip1205:為什麼這種東西還可以留在政大? 09/28 17:20
33F:推 staminafish:你不能關他教室啦 09/28 17:20
34F:噓 ok59420:紅的明顯 網路力量有用沒錯 但是要看妳用在什麼地方 09/28 17:20
35F:→ Rattlesnake:所以他專騷擾女生囉? 男生應該不會乖乖被這樣騷擾吧 09/28 17:20
36F:→ ok59420:今天很多人PO文找車禍目擊者是把網路力量用在好的地方 09/28 17:21
37F:→ ok59420:你現在是打算如何運用? 讓一堆鄉民在網路上罵他嗎? 09/28 17:21
38F:→ likeair:我想問一下 那種隨機在網路上挑釁 攻擊別人的也有病嗎? 09/28 17:22
39F:→ TequilaShot:ok59420:我想您不如提出好的方法,這才會使我的文章 09/28 17:23
40F:→ ok59420:原PO你自己思想也有問題 法律不是沒用 是看妳怎麼運用 09/28 17:23
41F:→ ok59420:提什麼方法? 你不是已經決定在網路上宣傳了嗎??? 09/28 17:23
42F:→ TequilaShot:最基本寫出來的用意得以彰顯,需要大家集思廣益 09/28 17:23
43F:→ TequilaShot:那請您去看看我那篇網誌,如果不是受害者處處碰壁 09/28 17:24
44F:→ ok59420:要我說的話 之前為什麼有提告的人都撤告? 就算知道不會勝 09/28 17:24
45F:→ TequilaShot:有需要這樣做嗎? 09/28 17:24
46F:→ ok59420:訴 這種人也要讓法律程序走下去 這樣他才知道會怕 09/28 17:24
47F:→ ok59420:今天你撤告反而是給她一種老子沒錯的想法而已 09/28 17:25
如果說找車禍目擊者叫好事,那麼請鄉民幫忙想辦法,例如有人做懶人包,有人從事
律師,有人當檢警,有人當記者,於是整合起這些力量,去幫助受害者,去讓校方或
說大人們思考共犯結構的形成與效應,會是壞事嗎?
至於您說我思想有問題,這隨您去說。真的,我重點不是在這兒。
或許,請您站在受害者同時面臨「共犯結構」以及加害人的壓力時的角度去思考,
也許會更貼近核心問題一點。
※ 編輯: TequilaShot 來自: 59.117.119.57 (09/28 17:30)
48F:推 freshboy:加油~~ 09/28 17:40
49F:推 Exusiai:台灣人魔.... 09/28 17:49
50F:推 elle:他這麼想紅 鄉民為什麼不幫忙讓他紅到走在校園就被認出 09/28 17:49
51F:推 clbb:推 不能放任 09/28 17:50
52F:推 elle:鄉民能做什麼 也就只有讓他紅阿 09/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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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19.57
53F:推 bearbar2004:有的人真的可以去獄中吃免錢飯了....比蛆還不如 09/28 18:23
54F:推 goshfju:超傻眼. 我想只有把他長期隔離 事情才有平靜的一天 09/28 18:32
55F:推 bearbar2004:可以懸賞1000P幣給我一張他的照片嗎?? 09/28 18:39
56F:→ bearbar2004:讓我好好提醒學妹們...要離有些人遠一點 09/28 18:40
57F:→ TequilaShot:應該說不要讓他看到,如果學妹有點姿色的話 09/28 18:45
58F:推 goshfju:金夠變態 09/28 19:01
59F:推 Brahama:他看到我們班上部份女生都會一直對她們微笑點頭 09/28 19:12
60F:→ Brahama:聽起來好像沒問題....但其實畫面還滿可怕的 09/28 19:12
61F:→ goshfju:應該沒有女生敢接近他吧 ~___~ 09/28 19:13
62F:推 katherineskc:結果警察還沒帶走他... 09/28 21:06
63F:→ TequilaShot:有詳情嗎?原因、過程,結果 09/28 21:13
64F:推 nasa6779:推藍色騎士 09/28 21:27
65F:推 boxian:怎麼一堆八卦版的文都爆了還是沒上報? 09/28 21:47
66F:推 PTTred:沒辦法,誰叫學校是學生的"避風港"呢 09/28 21:49
67F:推 xrr:我猜明天就會上報,但萬一他看到報紙後做出更暴力的事,先準備吧 09/28 22:01
68F:→ xrr:我不信如果指名道姓的寫他的事,他會完全沒反應 09/28 22:02
那要不要組團打怪?如果有人願意出面去保護政哲所的女同學,會是善事一件。
※ 編輯: TequilaShot 來自: 59.117.119.57 (09/28 22:35)
69F:推 goshfju:我看到新學術霸權那封信 整個笑了出來 =.= 09/28 22:37
70F:→ goshfju:我想他遲早會被退學 但這種人不隔離實在太危險了 09/28 22:38
71F:推 bearbar2004:組團打怪??好棒的主意耶 09/28 22:53
72F:推 PURRMI:組團+1~~~ 09/28 22:58
73F:推 xrr:乾脆集合在系館門口,把某人制伏,請醫師幫其注射安眠藥,架走他 09/28 23:10
74F:推 raymond2743:霸權????他應該是拳霸吧ˊ口ˋ 09/28 23:54
75F:→ raymond2743:金臂勾~~~~~~~~ 09/28 23:55